法律行為是法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關系的行為。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法律行為可劃分為多種類型:
法律行為的分類  ?一、按主體數量與意思表示方向分類
  ?單方法律行為
  ?定義:僅需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無需他人同意。
  ?例子:
  ?遺囑:老人寫下遺囑將房產留給子女,無需子女同意即生效;
  ?債務免除:債權人單方面聲明免除債務人欠款,債務關系終止。
  ?注意事項:單方行為可能涉及權利濫用,法律常設嚴格條件(如遺囑需公證或見證人)。
  ?雙方法律行為
  ?定義:需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意)才能成立。
  ?例子:
  ?買賣合同:顧客與商家就商品價格達成一致后簽訂合同;
  ?租房合同:房東與租客約定租金、租期后協議生效。
  ?特點:體現平等自愿原則,最常見于交易場景。
  ?多方法律行為
  ?定義:需三方及以上主體意思表示一致。
  ?例子:
  ?合伙協議:三人共同出資開餐廳,約定利潤分配規則;
  ?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通過章程,明確治理結構。
  ?應用場景:常見于復雜合作或組織設立,需平衡多方權益。
  ?二、按是否支付對價分類
  ?有償法律行為
  ?定義:一方獲得利益需支付對價(金錢、服務等)。
  ?例子:
  ?網購:消費者付款后商家發貨,雙方互負義務;
  ?雇傭合同:公司支付工資,員工提供勞動。
  ?核心原則:等價有償,體現市場公平性。
  ?無償法律行為
  ?定義:一方獲益無需支付對價。
  ?例子:
  ?贈與:朋友將舊書免費送給你;
  ?無息借款:親戚借錢不收取利息,僅需到期歸還本金。
  ?風險提示:無償行為易引發糾紛(如贈與前反悔),法律常設撤銷權限制。
  ?三、按成立或生效形式分類
  ?要式法律行為
  ?定義:需特定形式(書面、登記、公證)才成立或生效。
  ?例子:
  ?房屋買賣:需簽訂書面合同并辦理過戶登記;
  ?結婚:必須到民政局登記,否則婚姻無效。
  ?法律后果:未采取形式可能導致行為無效(如口頭遺囑未經見證不成立)。
  ?不要式法律行為
  ?定義:無需特定形式,口頭或行為即可成立。
  ?例子:
  ?超市購物:顧客拿商品結賬,無需書面合同;
  ?即時借款:朋友間臨時借100元現金,口頭約定即可。
  ?優勢:靈活便捷,適用于小額或即時交易。
  ?四、按行為效果類型分類
  ?財產法律行為
  ?定義:涉及財產權益的設立、變更或終止。
  ?例子:
  ?股票交易:投資者買入股票獲得股權;
  ?抵押貸款:用房產抵押向銀行借款。
  ?核心功能: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經濟活動。
  ?身份法律行為
  ?定義:涉及人身關系或身份權益變動。
  ?例子:
  ?收養:通過法律程序建立親子關系;
  ?離婚協議:夫妻協商解除婚姻關系并分割財產。
  ?特點:通常不可代理,且內容受法律嚴格限制(如禁止近親結婚)。
  ?五、其他特殊分類
  ?諾成性行為與實踐性行為
  ?諾成性: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如簽訂合同);
  ?實踐性:需交付標的物才生效(如保管合同,未交物品則合同不成立)。
  ?處分行為與負擔行為
  ?處分行為:直接導致權利變動(如房產過戶);
  ?負擔行為:設定義務(如簽訂買賣合同約定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