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動產通俗來說就是有償轉讓不能移動的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這里的“不動產”指土地、房屋、廠房等無法移動或移動后會導致性質、形狀改變的資產。例如,你賣掉一套房子或轉讓一塊土地的使用權,都屬于銷售不動產。
銷售不動產是指什么?  核心要點:
  ?有償轉讓:需通過買賣、交換等方式獲得經濟利益;
  ?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例如將房產過戶給買家,或允許他人長期使用土地;
  ?不動產范圍:包括建筑物(如住宅、商鋪)、構筑物(如橋梁、水塔)、土地附著物(如樹木、管道)等。
  ?哪些屬于銷售不動產?5類常見場景
  以下行為均被認定為銷售不動產:
  ?買賣房產
  ?案例:張三將名下價值500萬元的別墅出售給李四,簽訂購房合同并完成產權過戶。
  ?特殊形式:
  轉讓“小產權房”(需符合地方政策);
  開發商預售期房,收到預付款時即產生納稅義務。
  ?轉讓土地使用權
  ?案例:某房地產公司以1億元將某地塊的50年使用權轉讓給物流企業建設倉庫。
  ?贈與或繼承不動產
  ?案例:王女士將一套公寓無償贈與兒子,雖未收錢,但稅務上仍視同銷售,需按市場價繳稅(個人直系親屬贈與可能免稅,需具體分析)。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
  ?案例:甲公司以價值2000萬元的廠房入股乙公司,換取30%股權,需按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
  ?抵債或司法拍賣
  ?案例:某企業因無法償還債務,法院將其名下寫字樓拍賣,成交價800萬元,需按銷售不動產申報稅款。
  ?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
  銷售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不動產,稅率為9%;
  銷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選擇5%簡易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