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確認就是“企業能證明這東西是自己的,還能用它賺錢,且能算出它值多少錢”。?
舉個煎餅攤的例子:
?條件1:老板的煎餅爐子是自己買的(擁有權),每天能攤200個煎餅賺1000元(經濟利益);
?條件2:爐子買的時候花了2000元,現在還能賣1500元(成本可靠計量)。
這兩個條件都滿足,煎餅爐子才能算作資產。如果爐子是借的,或者已經銹到沒法用,就不能入賬。
資產確認的核心條件
?1.企業擁有或控制該資源(“東西得算我的”)?
?官方要求:企業能決定怎么使用資源,并獨享收益。
?正面案例:
某物流公司融資租賃10輛貨車(合同約定租賃期占車輛壽命的75%),雖無所有權,但控制使用權,計入固定資產。
?反面案例:
某公司代銷商品存放在自家倉庫,但因商品所有權歸屬供應商,不能確認為存貨資產。
?2.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能賺錢才有用”)?
?官方要求:未來經濟利益流入概率超過50%。
?正面案例:
某藥企研發的新藥取得臨床試驗成功,預計上市后年收入1億元,研發費用可資本化為無形資產。
?反面案例:
某廣告公司策劃方案未被客戶采用,前期投入的10萬元人工費只能計入費用,不能作為資產。
?3.成本能可靠計量(“值多少錢得算清楚”)?
?官方要求:取得或開發資源的花費需有明確依據。
?正面案例:
某工廠購買設備取得發票200萬元,運輸費5萬元,安裝費10萬元,總成本215萬元可確認為固定資產。
?反面案例:
某公司聲稱擁有某明星“形象代言權”,但未簽訂合同或支付費用,無法計量成本,不能確認為資產。
資產確認的常見誤區
?1.把“機會”當資產
?案例:某公司稱“與某明星達成合作意向”,未簽合同也未付款,卻將“預期流量”估值1000萬元入表,被審計機構否決。
?2.混淆“成本”與“價值”?
?案例:某古董收藏家將祖傳字畫按市場價1億元入賬,但因無法提供購買憑證,只能按成本0元確認。
?3.忽視“減值跡象”?
?案例:某手機品牌庫存10萬臺舊機型(成本2000元/臺),因新款發布舊機市價跌至800元,未計提減值導致資產虛高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