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稅法》考試大綱已經公布,高頓CPA研究院老師為廣大考生整理相關考試變化:
2018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大綱變化
 
章節序號2017年2018年變化與否
第一章總論(一)稅法的概念及稅收法律關系
(二)稅法原則
(三)稅法要素
(四)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五)稅收執法
(六)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國際稅收關系
(一)稅法的概念及稅收法律關系
(二)稅法原則
(三)稅法要素
(四)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五)稅收執法
(六)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國際稅收關系
無實質性變化
第二章增值稅法(一)征稅范圍與納稅義務人
(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資格登記及管理
(三)稅率與征收率
(四)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五)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簡易征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七)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
(八)出口貨物、勞務及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的退(免)稅和征稅
(九)稅收優惠
(十)征收管理
(十一)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征稅范圍與納稅義務人
(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資格登記及管理
(三)稅率與征收率
(四)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五)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簡易征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七)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
(八)出口貨物、勞務及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的退(免)稅和征稅
(九)稅收優惠
(十)征收管理
(十一)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管理
無實質性變化
第三章消費稅法(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目與稅率
(三)計稅依據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目與稅率
(三)計稅依據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征收管理
無實質性變化
2017年第四章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2018年為企業所得稅法(一)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二)煙葉稅法
(三)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二)煙葉稅法
(三)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六章
2017年第五章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2018年為個人所得稅法(一)關稅征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
(二)關稅進出口稅則
(三)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關稅減免
(五)關稅征收管理
(六)船舶噸稅
(一)關稅征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二)關稅進出口稅則
(三)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關稅減免
(五)關稅征收管理
(六)船舶噸稅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七章
2017年第六章資源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2018年為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一)資源稅法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三)耕地占用稅法
(一)資源稅法
(二)環境保稅稅法:1、納稅義務人;2、稅目、稅額;3、計稅依據;4、應按稅額的計算;5、稅收減免;6、征收管理
本章變動較大;章節挪至第八章;資源稅法新增水資源稅;新增環境保稅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單獨作為第九章章;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2017年第七章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2018年為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一)房產稅法
(二)契稅法
(三)土地增值稅法
(一)房產稅法
(二)契稅法
(三)土地增值稅法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十章
2017年第八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2018年為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一)車輛購置稅法
(二)車船稅法
(三)印花稅法
(一)車輛購置稅法
(二)車船稅法
(三)印花稅法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改變,挪至第十一章
2017年第九章企業所得稅法;2018年為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一)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與稅率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三)資產的稅務處理
(四)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五)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
(六)稅收優惠
(七)應納稅額的計算
(八)源泉扣繳
(九)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與稅率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三)資產的稅務處理
(四)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五)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
(六)稅收優惠
(七)應納稅額的計算
(八)源泉扣繳
(九)征收管理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四章
2017年第十章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為房產稅、契稅和土地增值稅法(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稅收優惠
(五)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六)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稅收優惠
(五)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六)征收管理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改變,挪至第五章
2017年第十一章國際稅收;2018年為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一)國際稅收協定范本
(二)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
(三)境外所得稅收管理
(四)國際避稅和反避稅
(五)轉讓定價
(六)國際稅收征管合作
(一)國際稅收協定范本
(二)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
(三)境外所得稅收管理
(四)國際避稅和反避稅
(五)轉讓定價
(六)國際稅收征管合作
新增稅收公約;章節順序改變,挪至第十二章
2017年第十二章稅收征收管理法;2018年為國際稅收(一)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稅務管理
(三)稅款征收
(四)稅務檢查
(五)法律責任
(六)納稅信用管理
(一)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稅務管理
(三)稅款征收
(四)稅務檢查
(五)法律責任
(六)納稅信用管理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變化,挪至第十三章
2017第十三章稅務行政法制;2018年為稅收征收管理法(一)稅務行政處罰
(二)稅務行政復議
(三)稅務行政訴訟
(一)稅務行政處罰
(二)稅務行政復議
(三)稅務行政訴訟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變化,挪至第十四章

  高頓CPA研究院出品,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