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節序號 | 2017年 | 2018年 | 變化與否 |
第一章總論 | (一)稅法的概念及稅收法律關系 (二)稅法原則 (三)稅法要素 (四)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五)稅收執法 (六)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國際稅收關系 | (一)稅法的概念及稅收法律關系 (二)稅法原則 (三)稅法要素 (四)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五)稅收執法 (六)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國際稅收關系 | 無實質性變化 |
第二章增值稅法 | (一)征稅范圍與納稅義務人 (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資格登記及管理 (三)稅率與征收率 (四)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五)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簡易征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七)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 (八)出口貨物、勞務及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的退(免)稅和征稅 (九)稅收優惠 (十)征收管理 (十一)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管理 | (一)征稅范圍與納稅義務人 (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資格登記及管理 (三)稅率與征收率 (四)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五)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簡易征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七)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 (八)出口貨物、勞務及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的退(免)稅和征稅 (九)稅收優惠 (十)征收管理 (十一)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管理 | 無實質性變化 |
第三章消費稅法 |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目與稅率 (三)計稅依據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征收管理 |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目與稅率 (三)計稅依據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征收管理 | 無實質性變化 |
2017年第四章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2018年為企業所得稅法 |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二)煙葉稅法 (三)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二)煙葉稅法 (三)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六章 |
2017年第五章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2018年為個人所得稅法 | (一)關稅征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 (二)關稅進出口稅則 (三)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關稅減免 (五)關稅征收管理 (六)船舶噸稅 | (一)關稅征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二)關稅進出口稅則 (三)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關稅減免 (五)關稅征收管理 (六)船舶噸稅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七章 |
2017年第六章資源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2018年為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 | (一)資源稅法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三)耕地占用稅法 | (一)資源稅法 (二)環境保稅稅法:1、納稅義務人;2、稅目、稅額;3、計稅依據;4、應按稅額的計算;5、稅收減免;6、征收管理 | 本章變動較大;章節挪至第八章;資源稅法新增水資源稅;新增環境保稅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單獨作為第九章章;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
2017年第七章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2018年為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 | (一)房產稅法 (二)契稅法 (三)土地增值稅法 | (一)房產稅法 (二)契稅法 (三)土地增值稅法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十章 |
2017年第八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2018年為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 | (一)車輛購置稅法 (二)車船稅法 (三)印花稅法 | (一)車輛購置稅法 (二)車船稅法 (三)印花稅法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改變,挪至第十一章 |
2017年第九章企業所得稅法;2018年為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 | (一)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與稅率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三)資產的稅務處理 (四)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五)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 (六)稅收優惠 (七)應納稅額的計算 (八)源泉扣繳 (九)征收管理 | (一)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與稅率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三)資產的稅務處理 (四)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五)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 (六)稅收優惠 (七)應納稅額的計算 (八)源泉扣繳 (九)征收管理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改變,挪至第四章 |
2017年第十章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為房產稅、契稅和土地增值稅法 |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稅收優惠 (五)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六)征收管理 |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二)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稅收優惠 (五)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六)征收管理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改變,挪至第五章 |
2017年第十一章國際稅收;2018年為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 (一)國際稅收協定范本 (二)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 (三)境外所得稅收管理 (四)國際避稅和反避稅 (五)轉讓定價 (六)國際稅收征管合作 | (一)國際稅收協定范本 (二)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 (三)境外所得稅收管理 (四)國際避稅和反避稅 (五)轉讓定價 (六)國際稅收征管合作 | 新增稅收公約;章節順序改變,挪至第十二章 |
2017年第十二章稅收征收管理法;2018年為國際稅收 | (一)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稅務管理 (三)稅款征收 (四)稅務檢查 (五)法律責任 (六)納稅信用管理 | (一)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稅務管理 (三)稅款征收 (四)稅務檢查 (五)法律責任 (六)納稅信用管理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變化,挪至第十三章 |
2017第十三章稅務行政法制;2018年為稅收征收管理法 | (一)稅務行政處罰 (二)稅務行政復議 (三)稅務行政訴訟 | (一)稅務行政處罰 (二)稅務行政復議 (三)稅務行政訴訟 | 無實質性變化;章節順序發生變化,挪至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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