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稅法總論》
  增加了國際稅收關系的內容,同時更加強調了“稅收法定原則”。
  第2章《增值稅法》
  將“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單獨列為一節,預計2015年稅法教材關于營改增的內容會更加豐富。將本章一些零碎知識內容合并。
  第3章《消費稅法》
  本章內容基本沒有變化,預計2015年稅法教材本章會根據2014年出臺的一些*7稅收政策進行細節上的調整。
  第4章《營業稅法》、第5章《城市維護建設稅和煙葉稅法》
  本章大綱內容基本沒有變化
  第6章《關稅法》
  本章大綱上刪除了“船舶噸稅的征收管理”內容,但對2015年考試影響不大。
  第7章《資源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資源稅部分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納稅申報統稱為“征收管理”,其實質內容并未改變。土地增值稅部分內容未變化。
  第8章《房產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契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
  本部分大綱內容沒有改變。
  第9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本部分大綱內容沒有改變。
  第10章《企業所得稅法》
  (一)“應納稅額的計算”部分刪除了三項內容。
  (二)源泉扣繳部分刪除“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
  (三)特別納稅調整部分內容全部刪除。
  第11章《個人所得稅法》
  征收管理部分刪除“個人所得稅的管理”。
  第12章《國際稅收》
  記得國際稅收是以前年度注會稅法大綱和教材出現過的內容,如今卷土重來,2015年應列為一個小小重點內容掌握。從大綱所列來看,本章內容還真心不少啊。
  第13章《稅收征收管理法》
  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的內容刪除,其余內容也有不同程度的“瘦身”,本章本來也不是很重要,大綱和教材瘦身對考生是利好消息。
  第14章《稅務行政法制》
  本章大綱內容基本沒有變化。
  第15章《稅務代理和稅務籌劃》
  (一)稅務籌劃部分增加“稅務籌劃與逃稅、避稅、騙稅的區別”。
  (二)單獨增加一節,名稱是《主要稅種的稅務籌劃要點》,涉及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目測該部分內容會在2015年和以后年度結合稅收實體法部分出主觀題,如此看來,稅法的主觀題難度有加大的趨勢。
  綜上所述,2015年注會《稅法》全書增加1章《國際稅收》,且內容不少,稅務籌劃部分增加一節,其余實體法內容部分大綱變化很小,有的還在瘦身,預計教材內容也會減少,總體上教材厚度應該與去年持平。但說到變化,考試大綱如此,稅法教材內容卻未見得如此。稅法在業內有“碎法”之稱,取“瑣碎”之義。每年的教材都會根據新的稅收政策法規進行修訂,故大綱所列變化并不能完全反映教材變化之實際。為何?凡是稅收實體法,其講解無非是征稅范圍、計稅依據、納稅管理等方面,但征稅范圍、計稅依據乃至納稅管理之細節是否變化,只有拿到《稅法》新教材后才能知道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