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一)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二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四節與審計客戶發生雇傭關系的內容。
  【知識點】: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
  (一)“前任高級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的“冷卻期”要求
  (二)“關鍵審計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的“冷卻期”要求
  (三)因企業合并對前任“關鍵審計合伙人”無“冷卻期”要求
  【提示】如果某會計師事務所的“前任合伙人”加入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將存在因密切關系或外在壓力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為了降低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職業道德守則分別從“關鍵審計合伙人、前任高級合伙人、因企業合并原因導致前任關鍵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的三種情況討論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