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友情整理:黑龍江國稅局——哪些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能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內容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節能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號)規定:“四、節能服務企業、節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符合財稅〔2010〕110號第二條第(三)項所規定的條件。
 
  五、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項目應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規定的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包括余熱余壓利用、綠色照明等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八、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確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布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負責,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情況確認表》,或者由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確認意見。第三方機構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確認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認真審核把關,確保審核結果客觀、真實。對在審核過程中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第三方機構,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審核資質,并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責任。
 
  九、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發布前,已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仍按原規定繼續執行;尚未享受的,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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