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監督的依據有哪些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監督的依據有哪些?下面,就讓高頓小編來為考生們解答:
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是保障基金資產安全、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基金托管人主要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托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及其他有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等規定,對基金投資范圍和投資對象、基金投融資比例、基金投資禁止行為等內容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須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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