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考研分數以及分數線公布后,考生需要重點關注院校考研復試的相關信息了。近日,南京大學公布了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包括復試方式、復試內容、復試分數線等內容。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3南京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3南京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工作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二)復試分數線
  我校按照學科門類和專業學位類別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各院系在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且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各院系復試分數線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
  (三)復試人選
  各院系應在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或本院系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中,結合《南京大學2023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有關說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各院系應在復試錄取工作細則中,明確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人數等。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準自行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前,各院系須對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等。未經報考院系審核通過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復試費每人80元。復試具體審核材料及內容如下: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的學生證;
  3.往屆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4.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應屆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須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5.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6.以下幾類情況者,復試資格審核作不合格處理,不得進行復試:大專畢業時間(從畢業后到2023年9月1日前)不滿2年、非國民教育序列的黨校文憑、任何高校的肄業生、報考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且不符合報考資格的同等學力考生。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7.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例如,①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有畢業專業的要求;②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須研究生畢業滿2年或本科畢業滿3年或大專畢業滿5年(從畢業后到2023年9月1日前);
  8.報名確認信息未通過教育部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交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復試內容及復試形式
  各院系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要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學科專業特點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和復試形式,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的考查,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課考試、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含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等);復試形式包括自行確定的筆試(包括答題、撰寫實驗或研究設計等)和必須開展的面試(包括綜合口試、外語聽說測試、實驗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測試等)。各院系也可根據學科和人才選拔需要,自行決定復試考生提供相關學術材料(如論文、研究計劃或方案等),且須提前告知所有考生。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院系應加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院系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各院系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審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除正常復試外,還須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須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重點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工程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考生可以不加試。
  復試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面試不及格或同等學力加試不及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如有筆試,由各院系在復試細則中對筆試成績的要求予以說明。
  復試的具體內容、科目及要求參見各院系復試細則。
  (六)復試分數與擬錄取結果
  復試成績為復試中各種考核形式的成績之和。考生考試總成績為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復試成績:(1)初試滿分為300的,復試滿分大于等于150,小于等于300;(2)初試滿分為500的,復試滿分大于等于250,小于等于500;具體由各院系在上述分數范圍內確定。同一院系不同專業復試成績權重可以不同,但相同專業要采用相同的標準;同一專業在不同院系招生的,復試成績權重由各院系制定。
  各院系應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細則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一般將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計算總分進行排序,有特殊說明的參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及有關院系的復試說明。各院系綜合初試與復試成績重新計算分數、排序并經仔細核對后,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并注明擬錄取類型。
  二、錄取工作
  1.擬錄取公示。
  各院系擬錄取名單,須經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由院系招生領導小組組長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簽名、加蓋院系公章后報研究生院。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由各院系進行公示。對擬不錄取考生,各院系應在研究生院審核結束后將結果告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結束后,對我校本年度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2.調檔審查。
  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碩士生的考生,院系須向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必要時派專人去所在單位了解情況。要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現實表現的考核,把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對在職人員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要注意其在校時的綜合一貫表現。
  3.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方可錄取。各院系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要及時配合研究生院簽訂相關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4.發放錄取通知書。
  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通過及所需各項手續完備后,研究生院將及時發放錄取通知書。未經教育部審批通過或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5.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等報考考生須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以上內容來源: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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