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考研分數以及分數線公布后,考生需要重點關注院校考研復試的相關信息了。近日,麗水學院公布了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包括復試方式、復試內容、調劑等內容。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3麗水學院考研復試錄取辦法的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復試工作
(一)招生計劃
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學校可根據各學院實際招生過程中生源情況對各專業當年招生計劃進行動態微調。
(二)復試基本要求
1.復試名單確定
(1)學校復試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的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復試考生名單按一志愿優先原則確定。各專業要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2)我校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共5名,考生復試分數線根據所報考學院專業復試分數線擬定,一般要求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40分、單科不低于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10分。其他加分政策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各學院應對加分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除外)。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確定相關專業招生復試差額比例,報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審核備案后公開并執行。如第一輪復試后仍有缺額,則該缺額在剩余一志愿考生中順延,劃定第二輪復試名單,依此類推。
(4)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或一志愿復試后錄取人數不足的專業,根據缺額情況開展調劑工作。有調劑名額的專業,應積極組織生源調劑工作,及時向考生公布缺額信息,根據教育部規定的調劑要求擇優遴選調劑復試考生。
(5)各學院復試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確認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和初試各科成績等,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2.資格審查
(1)復試前,由各學院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2)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各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3)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三)復試內容及具體要求
1.復試方式
(1)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自主確定各專業復試方式(同一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報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備案后及時公布。
(2)現場復試主要包括業務課筆試、綜合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業務課筆試考試科目根據學校公布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執行。相關命題、監考、閱卷等要求參照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相關規定執行。
(3)網絡遠程復試原則上不設置筆試環節,若設置筆試環節,相關命題、監考、閱卷等要求參照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相關規定執行。各學院自行確定專業知識考核形式,專業知識考核、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各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的學院,應根據平臺的性能特點,細化工作流程、考務調度、監督管理機制。學院應高度重視對考生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指導,并提前組織復試小組成員、秘書人員和技術支持人員開展技術培訓,加強現場組織復試和突發應急情況下的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和穩定。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6)各學院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考前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和“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堅持并進一步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考后,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新生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7)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的學院(專業),應在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考生資格審查、政審資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簡歷、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的提交方式和具體要求。
(8)學院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并有詳細記錄。復試記錄表最終由專業復試小組成員打分并簽字確認后交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存檔,錄音錄像由學院存檔備查。
2.復試內容和要求
專業復試小組通過考生面試表現和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外語交流能力和科研創新能力等情況。面試問題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試題,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專業復試小組若獨立組織開展對考生外語交流能力的考核,則應選拔組建具備較高外語交流能力的專家不少于2人,對相關專業學位的復試考生開展外語交流能力的考核,外語交流能力成績占復試成績的20%。
如果同一專業復試人數較多,可采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隨機確定。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用時、問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學院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和評分標準。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③外語交流能力;
④科研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②參加培訓、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④人文素養;
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復試成績
(1)現場復試
①教育和農業專業學位
現場復試成績=綜合面試×50%+業務課筆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②護理專業學位
現場復試成績=綜合面試×8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網絡遠程復試
網絡遠程復試成績為面試成績,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中若出現其中一項不合格者,亦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部分成績組成,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60%+復試成績(百分制)×40%。
二、調劑工作
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我校及各學院自主確定公布的調劑要求和辦法開展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工作要求
1.各學院接收調劑考生(包括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學校及各學院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調劑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須提前在“調劑服務系統”中公布,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2.招生學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各學院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
3.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為精準發布調劑要求,學院可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5.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招生單位(含各學院)的調劑工作辦法。
6.考生接到調劑復試的通知后,必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復試,否則視為放棄,學院將另行調劑其他考生。
三、錄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研究生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在復試的同時應當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2.擬錄取考生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將紙質版體檢報告于4月30日之前寄送到擬錄取學院,電子版體檢報告發送至擬錄取學院郵箱。體檢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3.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各專業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必須優先錄取,剩余招生計劃再用于錄取調劑考生。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及時將評分記錄等材料報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處。擬錄取名單統一公示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各學院應公開公平、客觀公正地按照研究生復試工作有關程序和要求開展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認真詳細地落實復試面試等相關環節的記錄工作。如若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相關學院應負責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并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釋。
5.2023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新生報到后,學院對其進行思想政治、業務水平、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8.在復試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復試紀律要求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如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2023年我校擬于3月下旬開展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完成;待“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4月6日開通后,通過該系統接受考生調劑并組織調劑生復試,4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復試工作。
以上內容來源:麗水學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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