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發布《全國稅務系統督察審計規范(1.0版)》(以下簡稱《督審規范》),全面規范督察審計崗位職責、工作流程、操作標準等業務,形成覆蓋國稅、地稅,涵蓋稅收執法督察和內部財務審計。以監督稅收政策落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確保權力行使“不任性”。
為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督審規范》對每一項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察都從業務概括、資料歸集、方法路徑、政策依據、整改建議等方面都作了詳細描述規范,使各項工作清晰明了、有據可循,工作人員可以按圖索驥、對照作業。特別是每一項政策都指明了可能出現的疑點,并給出提示,方便工作人員操作。例如,為了規范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察,《督審規范》明確提出了對企業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未按規定分開進行核算違規實行加計扣除未審核糾正、未按規定對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進行核查等9項疑點提示。
同時,在稅收優惠督察操作規范中,針對如何檢查和評價稅務機關辦理核準類減免稅事項的合法性、合規性,《督審規范》也列出了具體的方法路徑、政策依據和整改建議。如對符合減免稅條件而未享受的納稅人及時進行提醒,對不符合減免稅條件或采取欺騙手段獲取減免稅資格的納稅人及時進行處理,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對相關稅務機關有關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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