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上,省審計廳廳長戴克柱作了《關于安徽省省級201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記者了解到,7所高校多收學費、住宿費、材料費、學位評審費等,涉及金額4779.05萬元。
“2016年,省審計廳開展12所高校校(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戴克柱介紹,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多收學費、住宿費、基建管理不規范、未及時上繳房租等非稅收入等。
7所高校多收學費、住宿費、材料費、學位評審費等,涉及金額4779.05萬元;7所高校基建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29613.62萬元。以校內自行組織招標代替政府采購,或采取邀請招標、直接指定方式確定施工;8所高校存在門面房多頭管理、未公開招租、定價不合理、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問題;6所高校的后勤集團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財務審核不規范、食堂對外承包未公開招標問題;9所高校未及時上繳學費、住宿費、房租收入等非稅收入,設計金額19201.58萬元。
審計指出問題后,12所高校高度重視,采取清退多收費、上繳資金、調整賬目、建章立制等措施積極整改。目前,已歸還原渠道資金0.16億元,上繳財政1.09億元,調整會計帳目0.37億元,制定修訂相關管理制度71項。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
本文來源:安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