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區域·四川與七省市開展稅收協作
國地稅合作工作規范實施以來,四川省國稅局、地稅局按照“縱向互動、橫向聯動”的工作思路,明確了32個合作事項的具體措施,從征管協作、服務協同、稽查協查和信息共享等方面著手,建立起立體化的跨區域協作模式。自今年6月以來,四川省稅務機關先后與相鄰的渝、黔、滇、陜、甘、鄂和湘7省(直轄市)14市97縣稅務機關建立了跨區域協作關系。截至12月初,相鄰區域的市級稅務機關均就協作事項簽署了相關文件,形成了工作規范。
據了解,在跨區域的稅收服務與管理方面,四川稅務機關與周邊省份稅務機關間已實現稅務登記、納稅服務、稅收資質和信用等級互認的統一。對在區域內遷移的納稅人,簡化遷移手續,對納稅人已享有的稅收資質,在納稅人遷移時,承接地主管稅務機關繼續認可,不再審核調查。探索建立完善稅務登記一體化管理辦法,推廣復制上海自貿區網上自動賦碼、網上自主辦稅等服務措施。對于納稅信用A級和D級納稅人,區域內稅務機關相互認可,與本地納稅人實施同等的稅收服務和管理措施。
談起四川省稅務機關跨區域協作給納稅人帶來的便利,常年在川陜交界地區經營石材生意的劉文斌感觸很深:“我的生意涉及川陜兩地,以往,兩地稅務機關的業務無法互認,這讓我們辦起稅來很麻煩,跑了四川還要跑陜西,跑了國稅局還要跑地稅局,來回折騰。如今我就近就能辦稅,比過去方便多了。”
跨區域·深圳打造稽查新格局
6月30日,深圳市國稅局*9、第二、第三、第四稽查局揭牌,7月1日起履職,標志著深圳市國稅局在打造跨區域、專業化稽查格局上邁出重要一步。
據介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化稽查機構改革的批復》(稅總函〔2014〕487號)要求,4個直屬稽查局業務上將受市局稽查局指導。*9稽查局將負責原羅湖區國稅局、鹽田區國稅局和海洋稅務分局稽查工作;第二稽查局將負責原福田區國稅局、南山區國稅局、蛇口國稅局稽查工作;第三稽查局將負責原寶安區國稅局、光明新區國稅局、龍華新區國稅局稽查工作;第四稽查局將負責原龍崗區國稅局、坪山新區國稅局、大鵬新區國稅局稽查工作。
在揭牌儀式上,深圳市國稅局局長范立新表示,深圳國稅系統稽查機構調整是按照稅務總局關于稽查管理方式改革精神,針對深圳市各行政區域的經濟特點,組織實施的具有深圳特色的稽查專業化改革。新稽查機構的成立是推進稅收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整合稅務稽查整體力量的重要舉措。經過改革,深圳國稅系統稽查機構配置更加優化、稽查力量更加集中、稽查管理更加專業。
跨區域·京津冀融合發展
2014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就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提出加強頂層設計、推動協同發展等7方面要求,將京津冀協同發展上升為一項重大國家發展戰略。一年來,京津冀協同發展邁出了堅實步伐,經濟和稅收增長呈現出新的特點,協同發展成效初步顯現。
首都非核心產業疏解初步顯效。批發業、高耗能制造業稅收減速、比重下降。京津冀批發業、有色金屬等高耗能制造業分別完成稅收1742.7億元和485.7億元,增速分別為3.1%和8.5%。資本市場服務、高端制造業稅收提速、比重上升。京津冀資本市場服務、醫藥制造業、計算機、通信設備制造業分別完成稅收182.5億元、156.2億元和202億元,增速分別為58.9%、5.5%和7.7%。
內資、外資企業稅收總體保持協調發展。2014年,京津冀內資企業完成稅收15386.7億元,增長9.7%,占比為78.6%;外資企業完成稅收3466.5億元,增長7.1%,占比為17.7%;受益于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優惠,個體工商戶完成稅收725.6億元,下降2.3%,占比為3.7%。
跨區域·長江經濟帶一站辦稅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推出了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創新舉措,整合長江沿線12省(市)納稅服務資源,打破地域管理壁壘,開展跨區域多層次稅收協作,建成了支撐長江經濟帶發展的綜合便民辦稅平臺——長江經濟帶稅收服務之窗。該平臺一網運作,統一辦理,為長江沿線納稅人提供更高層次的便民辦稅服務,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長江經濟帶發展。
長江經濟帶稅收服務之窗依托互聯網技術,打破空間和時間的局限,沿江省(市)的納稅人只要輕點鼠標,即可將稅收資訊、稅務登記、資格認定和信用等級等信息盡收眼底,足不出戶就能完成跨區域電子繳稅。
下一步,稅務總局將進一步整合長江沿線省(市)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資源,建立健全區域間互動合作機制,將長江經濟帶稅收服務之窗打造成融合長江沿線12省(市)辦稅功能的綜合辦稅平臺,為長江經濟帶發展增添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