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第一,在運用借貸記賬法記賬時,對每項經濟業務,既要記錄一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又必然要記錄另一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即“有借必有貸”;賬戶借方記錄的金額必然等于賬戶貸方的金額,即“借貸必相等”。
第二,所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賬戶,也可以是不同類賬戶,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都記入借方,也不能都記入貸方;
第三,記入借方的金額必須等于記入貸方的金額。
主要原理
任何經濟業務的發生,都會引起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要素發生相應變動。但無論發生任何經濟業務,它們對資產和負債或者所有者權益的影響不外乎是以下的幾種類型。即:
(1)資產和負債或者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金總額增加。對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類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貸方。
(2)資產和負債或者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金總額減少。對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類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借方。
(3)發生經營收入,一般會導致資產和收入同時增加,資金總額增加。對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入資產類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收入賬戶的貸方。
(4)發生經營費用,一般會導致資產減少與費用增加,資金總額不變。對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類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費用賬戶的借方。
(5)資產內部項目互相轉化,即兩個項目一增一減,資金總額不變。對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某一資產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另一資產賬戶的貸方。
(6)負債或所有者權益一增一減,資金總額不變。對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某一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同時要以相等金額登記到另一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賬戶的借方。
舉例
發生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收到票據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收入
應交稅金
主要優點
其優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有利于分析經濟業務,加強經濟管理;
(2)有利于防止和減少記賬差錯;
(3)在賬戶設置上較為靈活;
(4)有利于會計電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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