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制度怎么看?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正在進行中,在復習經濟法內容的過程中,是不是有些知識點第一次接觸會不太理解,高頓小編整理了關于不動產登記制度知識點,一起看看吧。

中級會計

一、首次登記

不動產首次登記,是指不動產物權的第一次登記。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更正登記與異議登記

(1)更正登記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2)異議登記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異議登記一經完成,即中止不動產登記權利的推定效力和公信力,第三人因此不得依據登記的公信力主張善意取得登記的不動產物權。

申請人在自提起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異議登記將維持效力直至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申請人一旦勝訴,即人民法院判決確認其為不動產的真正權利人,登記機構可依據生效的判決文書或者協助執行通知書進行更正登記。若申請人敗訴,申請人或者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可申請注銷異議登記。權利人因此遭受損失的,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二、預告登記

(1)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2)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90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等物權,或者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居住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的,應當認定其不發生物權效力。

買賣不動產物權的協議被認定無效、被撤銷,或者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放棄債權的,應當認定為“債權消滅”。


以上就是【不動產登記制度怎么看?】的全部內容,如果你想學習更多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相關知識,歡迎前往高頓教育官網頻道,這里可以學習更多關于中級會計師的精品課程,練習更多免費題目,還能及時了解實時更新的考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