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跡象表明一項資產可能發生減值,企業應當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在企業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情況下,應當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并據此判斷是否需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及應當計提多少資產減值準備。因此,資產組的認定十分重要。
  
  (一)資產組的概念
  
  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資產組應當由與創造現金流入相關的資產構成。
  
  (二)認定資產組應當考慮的因素
  
  (1)資產組的認定,應當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因此,資產組能否獨立產生現金流入是認定資產組的最關鍵因素。比如,企業的某一生產線、營業網點、業務部門等,如果能夠獨立于其他部門或者單位等形成收入、產生現金流入,或者其形成的收入和現金流入絕大部分獨立于其他部門或者單位,并且屬于可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的,通常應將該生產線、營業網點、業務部門等認定為一個資產組。
  
  企業在認定資產組時,如果幾項資產的組合生產的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存在活躍市場,即使部分或者所有這些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均供內部使用,也表明這幾項資產的組合能夠獨立創造現金流入,在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這些資產的組合認定為資產組。
  
  (2)資產組的認定,應當考慮企業管理層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方式(如是按照生產線、業務種類還是按照地區或者區域等)和對資產的持續使用或者處置的決策方式等。比如,企業各生產線都是獨立生產、管理和監控的,則各生產線很可能應當認定為單獨的資產組;如果某些機器設備是相互關聯、互相依存,且其使用和處置是一體化決策的,則這些機器設備很可能應當認定為一個資產組。
  
  (三)資產組認定后不得隨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