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級職稱《經濟法》答疑:混合銷售和兼營的區別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混合銷售和兼營的區別是什么,謝謝!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看兩項行為是不是具有從屬關系,有從屬關系的為混合銷售,獨立的則為兼營;比如商店銷售空調并負責為該客戶安裝空調,空調的購買方和接受空調安裝的一方都是同一個人,且安裝是從屬于銷售存在的,沒有銷售,就沒有安裝,所以這屬于混合銷售行為,又由于商店的主營業務是銷售貨物,即增值稅項目,所以該混合銷售行為就是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