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的職權——家長做決定
1.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事任免權: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總結】監事&董事中的職工代表: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職工代表的必要性職工代表比例
監事會所有監事會必須有不低于監事會人數的1/3
董事會國有獨資公司、由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有無限制
其余有限公司和所有股份公司非必須
3.務管理權
①審議批準董事會、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②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③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④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⑤修改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