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判斷題】1996年3月1日晚,張某被人打傷。經長時間的訪查,于2016年4月30日張某掌握確鑿的證據證明將其打傷的是李某。經交涉無結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法院不予支持。()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從權利受到侵害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中級會計職稱:不予支持和不予保護
詳細問題描述:
不予支持和不予保護如何區分?
答疑老師回復:
不予支持,是你去法院起訴,法院根本就不受理,不支持你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