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經濟法高頻考點: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范圍。
【知識點六】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范圍
1.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應稅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交通運輸業、郵政業、電信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非正常損失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應稅服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