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知識點:增值稅
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貨物和勞務稅。
增值稅的類型:
我國2009年1月1日后全面改征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在計算應納稅額時,除扣除中間產品已納稅款,對納稅人購入固定資產的已納稅款,允許一次性地從當期銷項稅額中全部扣除,從而使納稅人用于生產應稅產品的全部外購生產資料都不負擔增值稅。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主要有三種,即稅基列舉法、稅基相減法和購進扣稅法。各國最常用的是購進扣稅法。
購進扣稅法,又稱進項稅額扣除法、稅額扣減法,簡稱扣稅法。其基本步驟是先用銷售額乘以稅率,得出銷項稅額,然后再減去同期各項外購項目的已納稅額,從而得出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稅率=(產出-投入)×稅率
=銷售額×稅率-同期外購項目已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