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股份轉讓
一、代辦股份轉讓的概念
所謂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業務設施,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轉讓服務業務。
二、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范圍
在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中,證券公司必須是取得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主辦券商。主辦券商業務可以分為主辦業務和代辦業務。
1.主辦業務范圍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有下列主辦業務:
(1)對擬推薦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協議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股份轉讓公司掛牌前,主辦券商應完成初次輔導。
(2)辦理所推薦的股份轉讓公司掛牌事宜,包括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交推薦文件,辦理所推薦公司股權確認,確定及調整所推薦公司的股份轉讓方式等。
(3)發布關于所推薦股份轉讓公司的分析報告,包括在掛牌前發布推薦報告,在公司披露定期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發布對定期報告的分析報告,以及在董事會就公司股本結構變動、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后的5個工作日內發布分析報告,客觀地向投資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風險。
(4)指導和督促股份轉讓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協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
(5)對股份轉讓業務中出現的問題,依據有關規則和協議及時處理并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重大事項應立即報告中國證券業協會。
(6)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調查或協助調查指定事項。
(7)中國證券業協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2.代辦業務范圍
(1)受托辦理股份轉讓公司股權確認事宜。
(2)向投資者提示股份轉讓風險,與投資者簽訂股份轉讓委托協議書,接受投資者委托辦理股份轉讓業務。
(3)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或相關主辦券商的要求,協助調查指定事項。
(4)中國證券業協會許可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