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潤(Undistributed profits):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潤。
它在以后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于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后的余額。
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后留存在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后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于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于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未分配利潤順序分配
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可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用利潤彌補虧損無須專門作會計分錄)
2、交所得稅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公益金;(盈余公積用于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職工集體福利)
4、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5、分配優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終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注意問題
進行未分配利潤核算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未分配利潤核算是通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進行的。
(2)未分配利潤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終了時進行的,年終時,將本年實現的凈利潤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同時將本年利潤分配的數額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借方。
(3)年末結轉后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反映累計的未分配利潤,借方期末余額反映累計的未彌補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