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匯率法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簡稱FASB)以第52號報告書(FASB#52)公告采行的一種評估國外資產及負債的方法。在該報告中,通貨被分為功能通貨及報表通貨兩種。前者指在分支機構所處的經濟環境中,被用以營運及用以產生預期凈現金流量的通貨,一般為地主國通貨;后者指公司在制作財務報表時所使用的通貨,一般為母公司所在國家的通貨。
現行匯率法是什么?
現行匯率法的優缺點
優點
現行匯率法的支持者們認為,現行匯率法具有簡便易行,較易為報表使用者理解的優點,而且折算后的資產負債表各項目仍能保持原外幣報表中各項目之間的比例關系,據此計算出來的多種財務比率,也符合子公司的實際。
缺點
對現行匯率法最主要的指責是此法假設所有的資產、負債項目都暴露在匯率風險之下,且遭受匯率風險的程度相同,這顯然與事實不符。其次,現行匯率法把子公司當作獨立自主經營的海外實體,對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按子公司所在國的效用來計量,因而體現的是實體理論,與編制合并報表時廣泛采用的母公司理論相違背。因此,如果以按現行匯率法折算的子公司報表為基礎編制合并報表,就是兩種不同的觀念的拼湊,其結果沒有任何意義。
2005年7月21日,我國改革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