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零基礎課程免費體驗
  *9章  總  則
  *9條  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明確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適用于注冊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
  第三條  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規定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在被審計單位治理層的監督下,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責任。
  財務報表審計不能減輕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和治理層的責任。
  第二章  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
  第四條  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
  (一)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
  (二)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五條  財務報表審計屬于鑒證業務,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旨在提高財務報表的可信賴程度。
  第三章  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職業道德要求
  第六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相關的職業道德規范,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關注,并對執業過程中獲知的信息保密。
  第七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
  第八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
  第四章  財務報表的審計范圍
  第九條  財務報表的審計范圍是指為實現財務報表審計目標,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準則和職業判斷實施的恰當的審計程序的總和。
  第十條  在確定擬實施的審計程序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各項審計準則。
  第五章  職業懷疑態度
  第十一條  在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充分考慮可能存在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情形。
  第十二條  職業懷疑態度是指注冊會計師以質疑的思維方式評價所獲取審計證據的有效性,并對相互矛盾的審計證據,以及引起對文件記錄或管理層和治理層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產生懷疑的審計證據保持警覺。
  第六章  合 理 保 證
  第十三條  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能夠對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第十四條  由于審計中存在的固有限制影響注冊會計師發現重大錯報的能力,注冊會計師不能對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絕對保證。導致固有限制的因素主要包括:
  (一)選擇性測試方法的運用;
  (二)內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三)大多數審計證據是說服性而非結論性的;
  (四)為形成審計意見而實施的審計工作涉及大量判斷;
  (五)某些特殊性質的交易和事項可能影響審計證據的說服力。
  第十五條  審計工作不能對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提供擔保。
  審計意見不是對被審計單位未來生存能力或管理層經營效率、效果提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