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法律對經濟關系的調整

  1在封建社會末期到自由資本主義階段,對經濟關系調整起主導作用的是()。
  A.民法
  B.刑法
  C.經濟法
  D.民商法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封建社會末期到自由資本主義階段,刑法、民法、行政法分離。起主導作用的是民商法。
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易錯題第三十三章
  2當代社會法律對社會經濟關系的調整模式是()。
  A.行政法主導模式
  B.諸法不分,刑、民合一
  C.民商法主導模式
  D.民商法、經濟法主導,社會保障法、環境保護法等輔助模式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對經濟關系調整經歷的階段。進入當代社會,法律體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經濟法共同對經濟關系進行調整。同時,社會保障法、環境保護法等新興法律部門也成為調整經濟關系的輔助性法律部門。
  3關于“調整經濟的法”這一概念,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與“經濟法”概念相同
  B.不包括傳統法律體系中的民法、商法
  C.不包括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
  D.是調整圍繞社會物質財富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過程所進行的各種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體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A項,“經濟法”和“調整經濟的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B項,“調整經濟的法”既包括傳統法律體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產生的經濟法;C項,“調整經濟的法”既包括調整國內經濟關系的法,也包括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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