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財經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已經公布了,那么其中有哪些具體內容呢?別著急,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好了2023新疆財經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詳細內容,快來了解一下吧。
2023新疆財經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
  (一)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擬于4月1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擬于4月25日前完成。具體復試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
  (二)復試方式
  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業工程與管理碩士:現場復試。
  其他專業:網絡遠程復試。
  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初試成績滿足《新疆財經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詳見新疆財經大學研究生處官網hts://jsy.xjuf.e.edu.cn/)且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新疆財經大學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外語水平、綜合能力、專業素質等,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科學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復試成績滿分100分)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0分,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復試過程中誠信復試將作為該項考核的重要內容,一旦發現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為,該項考核不合格。
  2、英語聽說能力測評(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綜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重點考查考生綜合應用專業知識的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科研創新潛質、溝通表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4、專業課考核(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理論考核(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業工程與管理碩士復試時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
  6、加試(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跨專業考生、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本科段主干課程,詳細查看《新疆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2023年招生目錄》。
  7、學院復試小組認為有必要時,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五)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嚴格復試資格審核。復試前,學院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比對)等措施,對考生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進行審核。考生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或提交資料不全者,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參加復試。
  2、學院對考生的以下材料進行審核: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原件(若無可不提供)。
  (4)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境外學校在讀本科生,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5)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查驗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5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或具有可顯示度的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6)對于在讀研究生考生須查驗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7)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供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戶籍證明材料及定向就業合同。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
  (9)招生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參加遠程網絡復試考生將上述相應材料原件的掃描版(jpg、png、jpeg格式)上傳至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平臺,復印件于新生報到時提交至學院留存,學院組織專人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做好記錄。現場復試考生復試時提交.上述復印材料用于審核備查。
  經審核,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復試資格。凡未進行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具備復試資格。
  3、加分資格審核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4)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示復試考生名單時進行備注說明。是否具有加分資格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系統中下載且相關部門審核通過的初試加分政策信息為準。
  (六)工作要求
  1、學院對復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培訓,明確其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并簽字保密工作責任書。
  2、采取現場復試的學院需準備面試場所、充足備考場所,嚴格落實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要求,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并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3、采取線上遠程復試的學院需提前調試設備、上傳復試考生準考庫、面試小組成員庫等,并提醒考生不得將復試內容以任何方式發布。
  4、復試結束,復試小組成員當場獨立打分,考生復試成績取復試小組成員平均分。
  5、助理做好復試過程文字記錄,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學院妥善保存不少于1年。
  二、調劑
  (一)調劑基本要求
  1、須符合新疆財經大學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及調劑要求。
  2、初試成績(含加分)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的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6、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7、新疆財經大學不接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調劑;不接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調劑。
  8、同一學院多次開展調劑工作時,執行標準必須完全一致。
  (二)調劑范疇
  按相關規定,更改報考單位、報考學院(系、所)、報考專業、報考學習方式任意一項均屬調劑范疇,須通過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
  (三)調劑時間
  4月6日至4月下旬。不提前進行預調劑。
  (四)調劑程序
  1、發布調劑缺額。調劑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各學院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2、開放調劑系統。接收所有調劑考生須通過“全國碩士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3、審核調劑考生資格。學院查看調劑學生信息,核對一志愿專業代碼是否與調入專業相符、初試各科成績是否達到要求、學歷和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本學院要求等。
  4、篩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篩選符合教育部調劑政策和各學院調劑要求的合格生源,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5、發放復試通知。學院及時發放復試通知,通知內容包括:復試時間、設備調試時間、考生回復時間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相關注意事項。
  6、考生確認復試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方可參加復試;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學校將取消復試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鎖。
  三、錄取
  (一)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占比權重后綜合所得。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60%+復試成績x40%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按專業從高到低進行排名,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別按專業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分批次錄取。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別進行排名。
  2、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初試總分、初試科目一、初試科目二、初試科目三、初試科目四從高到低排序,直至區分出名次。若仍無法區分名次,可再次對考生重新復試。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各學院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處。學院擬錄取人數(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過學院總招生計劃數。
  2、任一復試科目(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英語聽說能力測評、綜合能力考核、專業課考核、思想政治理論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或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錄取;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國家招生錄取規定的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非全日制考生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
  3、對擬錄取調劑考生,新疆財經大學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新疆財經大學不再保留其擬錄取資格并撤回待錄取通知。考生接受待錄取后,原則上不再解鎖。
  4、研究生處審核匯總本年度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由研究生處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5、公示結束后,研究生處將擬錄取名單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檢后形成最終錄取名單。
  (四)其它
  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非全日制考生被錄取前學院應充分告知相關管理規定。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體檢
  按《招生管理規定》要求,體檢在錄取后進行。新疆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體檢在入學前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
  五、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信息公開
  學校公布復試和錄取方案、復試分數線、調劑公告;復試名單(包括考號、姓名、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進行說明)。
  學校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錄取信息無效。
  (二)復議
  考生對復試結果、錄取名單有異議,可在結果公布后5日內向報考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申請復議,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或研究生處負責受理。
  (三)舉報
  若發現復試和錄取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等情況,可向新疆財經大學紀檢監察室申訴或舉報。
  舉報專用電話:0991-7842205
  舉報專用電子信箱:jjw@xjufe.deu.cn(注明“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招考舉報”字樣)。
  六、工作日程及材料報送
  (一)工作日程
  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于4月6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具體復試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安排,報研究生處備案。
  (二)材料報送
  1、組織多批次復試的學院,每批次復試結束后,考生復試材料(含復試小組評分材料、研究生復試情況表、復試音視頻資
  料等)由學院保存至少1年。
  2、每次復試結束后2日內向研究生處報送擬錄取名單,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蓋學院公章。
  七、違規處理
  (一)各學院須充分發揮主體監督職責,對復試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現象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不得開展任何與研究生復試相關的輔導培訓,不得提供場所和設施給其他機構開展輔導活動,不得參與編撰和出售相關復習材料。同時要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如有發現,堅決清理取締,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試中考生有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X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新疆財經大學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在復試期間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視情節嚴重按相關文件規定給予處理。
  本文內容整理自新疆財經大學研究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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