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續深入,審計查處移送大案要案線索力度不斷加大。作為審計人員,看到腐敗分子在審計監督之下被發現,直至移送紀委監察及檢察機關查處,的確大快人心。然而細想之下,不禁又為這些人感到惋惜。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無數案例表明,腐敗分子并非天生的。一些人產生腐敗行為,往往經歷了一個漸進的過程,從小毛病到大問題,從犯小錯到釀大禍,從謹小慎微到膽大妄為,一步步陷入腐敗的泥潭。倘若在這個過程中,能夠及時得到提醒、批評教育和監督制止,相信其中的大部分人就不至于走上違法違紀的道路。
中紀委提出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中,*9種就是“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相比之下,“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最能體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方針,最能體現關心干部、愛護干部的愿景。全面從嚴治黨背景下,有貪必查、有腐必肅利劍高懸,對違法亂紀者必須嚴懲不貸,絕不姑息。但是,對一些不觸及底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有針對性開展談話提醒,“咬耳扯袖,紅臉出汗”,能夠防微杜漸,避免“要么是好干部,要么是階下囚”。
審計后,對審計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進行嚴肅查處問責固然重要,但審計發現的并非都是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有的只是細節不到位、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有的通過及時整改就能立馬糾正,夠不上依法依規查處問責。但是,對這類問題如果聽之任之,放任自流,就有可能屢審屢犯,屢改屢犯,甚至積小成大,最終演變成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因此,審計后的“咬耳扯袖”同樣不可缺少,有利于推動審計成果*5化,體現審計的“免疫系統”價值。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續深入,規范權力運行的制度“籠子”不斷收緊,執紀監督力度不斷加大。應該說,對審計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從嚴問責已成常態,有的地方還專門出臺了對審計發現問題的問責辦法,推進追責問責制度化。然而,對審計后的“咬耳扯袖”,意識還有待增強,范圍還有待拓寬,力度還有待加大。
審計就像“偵察兵”,主要職責是發現和揭露問題。審計后的“咬耳扯袖”,不是審計一家的事,需要方方面面的參與和推動。黨委、政府、組織及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充分運用審計結果,既抓整改問責,又抓防微杜漸,讓“咬耳扯袖”成為審計后的必修課,及時遏止被審計對象存在的“小問題”、“小毛病”,*5限度地保護干部。
本文來源: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