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小編在2014年11月7日為您整理了一則財稅資訊:在澳洲售房征收10%預扣所得稅——海外人士
  【摘要】財政部近日公布了一份文件討論新稅收制度的可能性。據悉,這項措施是對海外居民資本收益稅制度運作的“回收機制”。
  據澳洲網報道,為擴大政府稅收,澳大利亞財政部針對在澳出售250萬元(澳元,下同)以上房產的海外人士提出新的稅收制度,即海外人士在出售房產前,先按照房產價格10%的金額向稅務局繳納“預扣所得稅”。
  財政部近日公布了一份文件討論新稅收制度的可能性。據悉,這項措施是對海外居民資本收益稅制度運作的“回收機制”。
  不過澳洲人依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從海外人士手中購入房產,也可以自行判斷交易中的房產是否為“澳洲應稅房產”。
  此項措施是前任工黨政府在2013至2014年預算案中宣布的,而2013年11月阿博特政府則表示將重啟此項計劃。
  這意味著從2016年7月1日起,海外人士若想出售價格超過250萬元的房產,都需要繳納10%的“預扣所得稅”。因此本地買家也不得不像收稅員一樣嚴格記下這些收稅規則,以確定他們希望購入的房產是否屬于此列。
  財政部對此解釋稱,澳洲歡迎海外投資,不過有些海外人士并未按照應繳納規則繳稅。財政部的一份討論文件中稱:“從海外人士手中征稅存在困難,特別是在海外人士與澳洲聯絡極少或全無聯系時,他們根本不會提交納稅申報單。”
  部分海外人士在出售房產后不會繳納資本收益稅,因此這一新計劃則是為了對此項漏洞進行彌補。同時為了降低成本,政府所提出的“預扣所得稅”并不適用于價格不足250萬元的房產,不過地皮交易不被算在此列。
  財政部上周公布的文件中包括,如何貫徹這一策略的計劃,并探討了提前扣留10%所得稅的困難性。
  據悉,澳洲目前實施的海外人士資本收益稅制度于2006年推出,根據現行制度,除非海外人士出售的房產是“澳洲應稅房產”,不然他們往往會忽視應繳納資本收益稅的問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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