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座談會,會上提出,今年全面推開營改增并加大部分稅目進項稅抵扣力度,要求中央和地方都要采取措施落實到位。這意味著,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四大行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年內推開的時間表已定。但,營改增去年未如期完成的主要分歧和難點在今年是否已具備解決的基礎或條件?面對營改增,四大行業中哪個行業面臨的問題會比較多?28日,德勤稅務事務專家就此進行了分析。
技術探討和準備已較充分
德勤中國華南區稅務及商務咨詢領導合伙人展佩佩認為,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和四大行業營改增政策制定存在較大難度,是四大行業營改增未能在去年如期推開的主要原因。其中,四大行業顯著的行業特點加大了政策制定的難度。
以建筑業、房地產業為例,“房地產業開具的發票,下游企業都可以抵扣,如何設計稅制,保持平衡,是一件難度極大的事情。還有,過渡期也是行業內人士最為關注的問題,通常,建筑業、房地產項目周期少則3到5年,多則十幾年,甚至數十年,那么在營改增開始前發生的項目成本進項是否能夠抵扣?假設成本都發生在營改增前,但銷售都發生在營改增后,銷項稅額沒有足夠的進項稅額與之匹配,將如何處理?是繼續執行完老合同,還是按時點來劃分營改增前后的增值額?增值稅理論上可以轉嫁給下游客戶或消費者,但對于房地產業而言,若將增值稅負完全轉嫁給消費者將可能會拉高房價,這也是政策制定者在考慮的問題。”展佩佩分析。
雖然四大行業營改增的難度較大,但展佩佩認為,目前四大行業推開營改增無論從技術層面的探討還是準備工作,都已經做得比較充分,“我們了解到,經過過去一段時間的積極準備,相關政府部門已經對可能的問題進行了研究討論,并形成了幾項預案。另外,四大行業也積極參與政府的調研,提供數據信息給政府部門作為參考,并提出行業普遍存在的典型問題和行業的稅改建議。”
營改增對金融業系統要求更高
談到金融保險業,展佩佩指出,該行業產品多樣,交易復雜,如何制定征稅方式和確定稅基(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在國際上都是一個難題。另外,在現行營業稅體系下,銀行業開具稅務發票的量極少,如果在營改增后銀行需要開具大量的增值稅發票,對于銀行的內部管控體系和風險控制都是巨大的挑戰。
展佩佩認為,由于銀行業對系統的依賴程度較高,許多產品、業務處理、收入計算等都是在系統中自動完成的,因此,對系統進行改造以符合增值稅合規性要求的任務更重些。“考慮到系統改造通常需要6到12個月,因此,盡管銀行業營改增征稅文件尚未出臺,我們看到許多的大型國內、國外銀行已經開始大量的準備工作了。”
而其他行業盡管對于系統的要求不像銀行業這么高,但也有許多行業的特定問題需要解決。因此,展佩佩建議,由于預計營改增文件從出臺到實施可能時間較短,留給納稅人準備的時間可能并不多,這就要求四大行業需要提前進行有效的準備工作,以實現向增值稅納稅人的平穩過渡。
營改增并不一定帶來稅負下降
對營改增試點企業來說,營改增帶來的是減稅抑或還有其他影響?
德勤中國華南區稅務總監唐曄表示,根據過去四年來的觀察和分析,營改增給試點企業帶來的影響是多方面的:
從企業稅負的角度看,營改增并不一定意味著稅負的下降。盡管從整體上看,營改增整體減稅效果比較明顯,但是,具體到每個行業、每個企業,稅負變化則不盡相同。例如,根據財政部的統計數據,交通運輸業的稅負在營改增后是上升的。這其中不僅是稅制(如稅率)的設計,還和特定行業/企業在商務談判中轉嫁稅負的能力直接相關。
“我們現在和許多銀行、建筑業、房地產和生活性服務企業進行營改增前的準備工作,協助這些企業測算營改增前后的財務、稅務影響。從測算結果看,單單由于抵扣項目的增加并不一定能夠幫助這些企業降低稅負。如果一些企業無法將增值稅轉嫁給下游企業,這些企業的收入和利潤也可能會較營改增前有所減少。當然,這些影響可能是暫時的。待營改增運行一段時間后,隨著市場的自我調節機制,相信又會達成一個新的平衡。同時,營改增給企業也提出了更高的內控、風險和稅務管理要求,也是這些企業改進、升級內部管控制度的一次契機。”唐曄說。
本文來源:羊城晚報;作者:嚴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