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昌邑市國稅局通過人機結合選案,采取賬面檢查與實地調查相結合的辦法,對濰坊X房地產開發公司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納稅情況實施專項檢查。檢查組通過嚴查收入,核實成本費用,幫企業重新做了一次深入細致的“匯算清繳”,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92.79萬元,要求企業補繳企業所得稅373.2萬元,加收滯納金18.29萬元。
接到對該企業進行檢查任務后,昌邑市國稅局檢查組沒有急于直接調賬,而是借助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作了詳盡的案頭分析,發現該企業自開業以來,稅負、申報收入、所得稅貢獻率,都與同行業企業存在不小的差距。
在獲取*9手資料后,檢查組開展外圍調查取證。他們走訪了建委、房管局、建筑企業等有關單位,詳細了解該企業的開發項目、開發地段和完工情況等,調查其銷售合同、預收房款、定金和繳納營業稅,以及小區、樓座分布等情況。同時,到售樓處暗訪,從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處掌握被檢查企業整個樓座的建筑總面積、已售數量、最低售價、加價、購房定金、簽訂合同和預付款比例等信息,從而推算出企業的銷售收入和應預繳的所得稅數額。
按照法定程序,檢查組到企業財務部門和售樓處調取賬簿、憑證資料,獲取了企業計算機內部信息資料,包括收入分析報告、開發產品面積統計表、預售報表、余房統計報表、貸款銷售統計報表和客戶檔案,這些電子數據為檢查組以后的檢查提供了很大幫助,減少了入戶檢查次數,減輕了稅企雙方的負擔,節省了大量時間。
隨后,檢查組對該企業實施賬務檢查,未發現預收款項不入賬的情況。檢查組于是將檢查重點放在企業是否準確區分期間費用、開發成本和銷售成本的界限上。通過逐筆核對企業的前期開發成本歸集表、費用列支標準,與企業房屋收入、已售面積進行了配比,計算出完工產品計稅成本,發現企業存在完工產品未及時確認收入,未按規定及時結算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的問題。
最終,檢查組確認,截至2012年12月31日,該企業在開發房屋住宅等開發項目中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少申報完工產品收入。截至2012年12月,累計房屋收入26585.02萬元,企業實際申報房屋收入23186.78萬元,少申報房屋收入3398.24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398.24萬元。二是少申報完工產品計稅成本。截至2012年12月,該公司完工產品計稅成本應為21447.03萬元,企業實際申報扣除完工產品成本19541.58萬元,少申報扣除完工產品計稅成本1905.45萬元。
稽查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調增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并要求其補繳稅款并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