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個人建立商業性補充保險或者年金時都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其計算方法明顯不同。
(一)商業保險與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合并適用稅率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05]94號)相關規定,企業為職工購買商業性補充保險,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即:為職工建立商業補充保險時,企業繳費部分并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年金單獨適用稅率
計算方法上年金與普通的補充保險或者其他商業保險不同之處在于其適用稅率的選擇。
年金應視為個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這部分工資并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并,也不扣除任何費用,而是單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當期應納個人所得稅款,因而,年金的特殊算法實際上體現出了國家對于企業建立年金制度的一種鼓勵態度。
  高頓網校溫馨提示:高頓網校為您提供權威、專業的初級實務、高級實務、稅務處理、技能拓展、全面會計實務等資訊。在線會計實務試題,每天免費直播上課,更多精品網課免費試聽。高頓網校會計實務頻道為大家提供大量的會計入門基礎知識,對會計從業人員非常有參考價值。
會計實務精彩推薦:考試必備:2016年財會考試月歷會計職稱新人成長攻略初級會計實務知識詳解會計人必看知識!如何做會計報表財會專家解讀:會計電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