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中級會計實務》:營改增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處理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不包括鐵路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開展鐵路運輸業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差額征稅會計處理如下:
  (一)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成本等(差額)
  貸: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對于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等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主營業務成本等(差額)
  貸: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對于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