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方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基礎,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收入總額: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不征稅收入: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于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并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如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
免稅收入:指屬于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按照稅法規定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如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以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等。
各項扣除金額: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等,企業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依法進行扣除。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指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虧損,在稅法規定的年限內,可以用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行彌補。
二、確定適用稅率和稅收優惠
適用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但對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對于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一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三、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在確定了應納稅所得額和適用稅率后,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上述公式計算應納稅額。如果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則應按照優惠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四、注意事項
1.準確填報基礎信息:小規模納稅人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應準確填報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基礎信息,以便信息系統智能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
2.及時關注稅收政策變化:由于稅收政策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小規模納稅人應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等權威機構發布的最新稅收政策信息,確保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夠準確適用相關政策。
3.保持會計核算的健全性:雖然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核算相對簡單,但仍應保持會計核算的健全性,確保收入、成本、費用等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提供可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