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會計實務》微筆記:銷售商品收入

  收入——銷售商品收入
  一、特殊情況下的銷售商品:確定收入的時點最重要
  1、托收承付方式:商品已經發出并且辦理了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特例:如果與商品有關的風險沒有發生實質性轉移則不確認收入,但要確認銷項稅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預收貨款方式:在商品發出時確認收入
  3、委托代銷方式:
  (1)視同買斷(售價由受托方決定)的賬務處理
  A、不能退貨:同正常銷售商品。
  B、可以退貨或要求賠償:委托方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成本價格)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協議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2)收取手續費(售價由委托方確定)的賬務處理:委托方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發出商品和收到代銷清單時的賬務處理同上,只多了一步收到發票時確認手續費計入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4.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銷售:在安裝檢驗后確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