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知識:短期薪酬

  一、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瞻養人、己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1.短期薪酬,是指企業預期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將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屬于辭退福利的范疇。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短期帶薪缺勤;短期利潤分享計劃;非貨幣性福利;其他短期薪酬。
  2.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屬于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的除外。
  3.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包括強制辭退和自愿離職兩種情況)內退在職工正式退休日期前比照辭退福利,在退休后按照離職后福利處理。
  4.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二、短期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1.一般短期薪酬
  (1)企業發生的職工工資、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短期薪酬,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情況和工資標準計算應計入職工薪酬的工資總額,并按照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2)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在實際發生時根據實際發生額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3)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并確認相關負債,按照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4)企業向職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的,應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可以采用成本計量。
  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企業以其生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以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入成本費用。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當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當期應計入成本費用的非貨幣性薪酬金額。
  2.帶薪缺勤
  3)短期利潤分享計劃
  企業制訂有短期利潤分享計劃的,如當職工完成規定業績指標,或者在企業工作了特定期限后,能夠享有按照企業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算的薪酬,企業應當按照準則的規定,進行有關會計處理。
  三、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的確認和計量
  1、離職后福利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屬于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的除外。離職后福利計劃分類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兩種類型。
  (1)設定提存計劃的確認和計量
  設定提存計劃,是指企業向單獨主體(如基金等)繳存固定費用后,不再承擔進一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后福利計劃(如職工繳納的養老、失業保險)。
  設定提存計劃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因為企業在每一期間的義務取決于該期間將要提存的金額。因此,在計量義務或費用時不需要精算假設,通常也不存在精算利得或損失。
  對于設定提存計劃,企業應當根據在資產負債表日為換取職工在會計期間提供的服務而應向單獨主體繳存的提存金,確認為職工薪酬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2)設定受益計劃的確認和計量
  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后福利計劃。企業通過以下方式負有法定義務時,該計劃就是一項設定受益計劃:
  ①計劃福利公式不僅僅與提存金金額相關,且要求企業在資產不足以滿足該公式的福利時提供進一步的提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