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級職稱答疑: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追加投資等原因

  【原題】計算分析題
  【教材例5-19】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60%的股權,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2×12年11月6日,甲公司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為30 000 000元,未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將其持有的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中的1/3出售給非關聯方,取得價款18 000 000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80 000 000元。相關手續于當日完成,甲公司不再對乙公司實施控制,但具有重大影響。
  甲公司原取得乙公司60%股權時,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45 000 000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甲公司取得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至部分處置投資前,乙公司實現凈利潤25 000 000元。其中,自甲公司取得投資日至2×12年年初實現凈利潤20 000 000元。假定乙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也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甲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影響。
  正確答案:
  甲公司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1)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18 0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10 000 000
  投資收益                8 000 000
  (2)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20 000 000元,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2 000 000元(20 000 000-45 000 000×40%)為商譽,該部分商譽的價值不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
  處置投資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自購買曰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之間實現的凈損益為8 000 000元(20 000 000×4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處置期初至處置日之間實現的凈損益2 000 000元,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0 000 00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800 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7 200 000
  投資收益                2 000 000
  知識點: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追加投資等原因
  【學員提問】
  老師,能說說用1000-400=600,再*剩以持股比
  跟成本法下核算,權益法下核算,兩種情況下是一樣的?能解釋下嗎。聽不懂。
  成本法改權益法了,為什么又是借:投資收益,貸:長投?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1.老師說的一樣是指對于留存收益的調整,比如說事項利潤1000,分現金股利400,那么剩余的利潤就是600,調整的時候,直接按權益法進行調整
  借:長投
  貸:留存收益 600*比例
  這樣做就可以了,如果是分開考慮,那么就是對于利潤,按權益法調整
  借:長投
  貸:留存收益 1000*比例
  對分配的現金股利,成本法核算的時候作了處理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后面調整用留存收益代替,因為是以前年度的)
  但權益法核算應該是
  借:應收股利
  貸:長投
  現在成本法轉權益法,在成本法基礎上調整,就是
  借:留存收益(因為是調整以前年度的損益)
  貸:長投----對應的是400*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