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
1.含義:集權下的分權,企業對各所屬單位在所有重大問題的決策與處理上實行高度集權,各所屬單位則對日常經營活動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2.特點——取長補短
制度→應制定統一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財務權限及收益分配方法,各所屬單位應遵照執行,并根據自身的特點加以補充。
管理→利用企業的各項優勢,對部分權限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