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與計量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即在職工為企業提供了服務時就應當確認相應的薪酬費用。對于短期薪酬,企業應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內確認為負債;對于離職后福利,企業需根據精算假設對未來支付義務進行合理估計,并在當期確認為負債。
應付職工薪酬可以簡單理解為“公司欠員工的錢”。它是企業賬本上記錄的一個特殊項目,專門用來統計公司應該給員工發但還沒發的各種錢。就像你上班時老板說“月底發工資”,但到月底前這段時間,這筆錢在會計賬上就叫“應付職工薪酬”。不過它包含的內容可比工資復雜得多,下面我用大白話詳細解釋:
一、這錢都包括啥?
?基本工資和獎金?
比如你每月固定5000元工資,季度獎1萬元,年終獎3萬元,這些都屬于最基礎的應付職工薪酬。哪怕還沒發到員工手里,公司必須先把這些錢記在賬上。
?五花八門的補貼?
餐補、交通補貼、夜班津貼都算。比如公司給每個員工每月發300元飯卡,這錢也要提前記賬。
?五險一金的大集合?
公司不僅要扣你工資里的社保,自己還要額外貼錢。比如你工資扣了1000元養老保險,公司還要再交2000元(具體比例各地不同)。這些公司承擔的部分全算進應付職工薪酬。
?隱藏福利?
比如中秋節發月餅、過年發購物卡,甚至公司免費提供宿舍,這些非現金福利也要折算成錢記賬。比如宿舍每月租金市場價3000元,就算作員工薪酬。
?離職補償金?
如果公司裁員,答應補償員工3個月工資,這筆錢還沒支付前也會掛在這個科目里。
二、公司怎么操作這筆錢?
?先記賬再發錢?
比如1月該發工資100萬,會計會先寫:“欠員工100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同時把這100萬分攤到各部門成本里。生產工人工資算生產成本,經理工資算管理費用,銷售員工資算銷售費用。
?發錢時銷賬?
實際發工資那天,會計再從銀行存款扣錢,同時減少應付職工薪酬的欠款。如果代扣了社保或個稅,還要單獨記錄這些扣款。
?特殊情況處理?
?勞務派遣:比如公司通過中介雇保潔員,工資由中介發,但實際用工的公司仍然要記賬這部分薪酬。
?集體福利:公司食堂每月補貼2萬元,雖然不直接發錢給員工,但也要算作職工薪酬。
三、和工資有啥區別?
很多人會混淆這兩個概念,其實差別很大:
?應付職工薪酬?=公司應該承擔的所有人工成本(包括公司貼的社保、福利等)
?實發工資?=員工實際拿到手的錢(扣完個稅、社保后的金額)
舉個栗子:
小明月薪1萬,公司還要額外給他交社保2000元、住房公積金1500元。那么:
應付職工薪酬=1萬+2000+1500=13500元
小明實發工資=1萬-個人社保500-個稅300=9200元
五、常見誤區
?“應付職工薪酬高=公司快發不出工資”:可能是業務擴張大量招人,反而說明發展勢頭好。
?“所有勞務費都算這里”:臨時找的裝修工人費用不算,只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才算。
?“老板的工資不算在內”:只要是公司員工,哪怕老板自己領工資也要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