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數總和法是一種加速折舊法,可以理解為?“年齡積分折舊法”?。它的核心邏輯是:固定資產在年輕力壯時貢獻大,應該多折舊;隨著資產變老,貢獻逐漸減少,折舊也相應降低。就像買一輛新車,剛買回來的第一年性能最好、使用頻率最高,因此承擔的成本分攤也應該更多;而到了第五年,車輛老化,分攤的成本自然減少。
年數總和法是什么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假設你買了一臺價值1萬元的筆記本電腦,計劃用5年報廢。如果用年數總和法折舊,第一年可能折舊3000元,第二年2400元,第三年1800元……最后一年只剩幾百元。這種前多后少的折舊方式,更符合資產實際價值消耗的規律。
  原理拆解:為什么叫“年數總和”?
  假設一臺設備能用5年,那么它的?“年齡積分”?就是1+2+3+4+5=15(即分母)。每年的折舊率是剩余壽命年數÷總積分:
  ?第一年:剩余壽命5年→折舊率5/15(≈33%)
  ?第二年:剩余壽命4年→折舊率4/15(≈27%)
  以此類推,直到第五年折舊率1/15(≈7%)
  年數總合法計算公式
  年折舊費用 = (資產原值 - 預計凈殘值) × (剩余使用年限 / 使用年限總和)
其中,資產原值是指資產的初始成本,預計凈殘值是指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的預計殘值,剩余使用年限是指從當前年份到資產使用壽命結束的年數,使用年限總和是指資產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例如,如果一項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則使用年限總和為1 2 3 4 5=15。
  案例演示:5年設備如何折舊?
  假設條件:
  設備原值100萬元,預計殘值5萬元
  使用年限5年
  年數總和=1+2+3+4+5=15
  折舊計算表:
表格
年份 剩余壽命 折舊率 折舊額(萬元)
1 5 5/15 (100-5)×5/15=31.67
2 4 4/15 95×4/15=25.33
3 3 3/15 95×3/15=19.00
4 2 2/15 95×2/15≈12.67
5 1 1/15 95×1/15≈6.33

  驗證:5年累計折舊=31.67+25.33+19+12.67+6.33=95萬元,正好等于原值減殘值(100-5),說明計算正確。
  為什么要用這種方法?
  ?匹配收入與成本:設備初期產能高、收益多,多提折舊能更準確反映成本與收入的配比;
  ?稅務優勢:前期多折舊會減少企業利潤,從而延遲繳納所得稅(相當于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
  ?風險防范:對技術進步快的設備(如芯片生產線),加速折舊能避免因技術淘汰導致資產價值虛高。
  年數總和法適用場景
  以下兩類固定資產建議使用年數總和法:
  ?技術進步快的設備:例如新能源汽車生產線、3D打印機等;
  ?高損耗設備:如礦山機械、長期處于強震動的沖壓機床。
  注意事項
  ?殘值必須扣除:無論采用哪種折舊方法,殘值都不能忽略(例如案例中的5萬元);
  ?跨年度計算:如果設備在年中購入(如2025年6月),第一年折舊只計算6個月,第二年再按全年折舊率分攤;
  ?會計處理:計提折舊時,生產設備計入“制造費用”,辦公設備計入“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