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以票據為擔保獲取融資,但不轉移所有權?(持票人仍是票據權利人)。
?法律依據:《票據法》規定,質押背書記載“質押”字樣后,質權人可依法行使票據權利。
例子:
某服裝廠因資金緊張,將客戶支付的1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質押給銀行,獲得80萬元貸款。若服裝廠按時還款,銀行歸還票據;若違約,銀行可兌付匯票抵償債務。
?質押背書的核心特點
?1.非轉讓性
票據所有權仍歸出質人(背書人),質權人僅獲得優先受償權而非所有權。例如,企業A將匯票質押給銀行B,B不能將票據轉賣給他人,但A違約時B可兌現票據。
?2.擔保優先性
質權人可優先于其他債權人獲得票據款項。例如,企業C破產時,持有質押票據的銀行D可優先從票據金額中受償,剩余部分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
?3.操作限制
?禁止二次質押或轉讓:質權人不得將票據再次質押或轉讓(但可委托收款)。例如,銀行接受質押票據后,若擅自轉質押給其他機構,該行為無效。
?操作流程與法律效力
?1.操作步驟
?簽訂質押協議:明確質押金額、利率、期限等條款(需與票據金額匹配)。
?背書簽章:在票據背面書寫“質押”字樣,加蓋企業公章和法人章(電子票據需通過銀行系統操作)。
?交付票據:紙質票據需移交原件,電子票據通過系統發送至質權人賬戶。
?放款或擔保生效:質權人審核通過后發放資金,或接受票據作為履約擔保。
示例表格:質押背書內容
項目 | 內容 |
---|---|
票據類型 | 銀行承兌匯票 |
票面金額 | 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 |
背書欄記載 | “質押:用于XX貸款擔保” |
簽章 | 甲公司公章 + 法人代表張三私章 |
?質權人權利:可行使付款請求權、追索權,但需在債務到期未履行時行使。
?出質人義務:需保證票據真實有效,若票據被拒付,需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與轉讓背書、委托收款背書的區別
?對比維度 | ?質押背書 | ?轉讓背書 | ?委托收款背書 |
---|---|---|---|
?目的 | 債務擔保 | 轉移票據所有權 | 委托他人代收款項 |
?權利歸屬 | 所有權不變,質權人優先受償 | 所有權轉移至被背書人 | 所有權不變,代理人無處置權 |
?再背書 | 僅限委托收款 | 可繼續轉讓或質押 | 僅限委托收款 |
企業E將匯票轉讓給供應商F,F成為新權利人,可直接兌付;若E將匯票質押給銀行G,G僅在E違約時才能兌付;若E委托銀行H收款,H需將款項轉給E。
?實務風險與注意事項
?1.必須明確標注“質押”字樣
若未標注或僅簽訂私下協議,質押無效。例如,某企業僅在合同中約定質押但未在票據上注明,法院判定質權不成立。
?2.防范“空頭票據”風險
接受質押前需核實付款人資信。例如,銀行接受某企業提供的商業承兌匯票,后因付款人破產無法兌付,導致損失。
?3.電子票據的合規性
電子票據質押需通過央行區塊鏈系統登記,確保防篡改。例如,某銀行利用區塊鏈技術追蹤票據流轉記錄,避免重復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