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白話解釋
原始憑證是“業務發生的證據”,記賬憑證是“會計做賬的說明書”——
?原始憑證:比如發票、合同、收據,是業務發生的直接證明;
?記賬憑證:會計根據原始憑證“翻譯”成借貸分錄,告訴賬簿怎么記賬。
舉個煎餅攤的例子:
?原始憑證:買面粉的發票、顧客掃碼支付的電子回單;
?記賬憑證:會計根據發票記錄“借:原材料500元,貸:庫存現金500元”。
核心區別
?1.來源不同(誰給的vs誰做的)?
?原始憑證:來自外部或內部業務部門(如供應商發票、倉庫入庫單);
?記賬憑證:由會計人員編制(如付款憑證、轉賬憑證)。
案例?:某企業采購數據資源,原始憑證是數據交易合同,記賬憑證是會計編制的“借:數據資產,貸:銀行存款”。
?2.內容不同(事實記錄vs會計語言)?
?原始憑證:記錄業務事實(如買了什么、花了多少錢);
?記賬憑證:記錄會計分錄(如借方科目、貸方科目、金額)。
案例:
原始憑證:發票顯示“購買服務器1臺,金額10萬元”;
記賬憑證:分錄為“借:固定資產10萬元,貸:銀行存款10萬元”。
?3.作用不同(證明事實vs指導記賬)?
?原始憑證:證明業務真實發生(稅務稽查、審計時必查);
?記賬憑證:指導如何登記賬簿(確保借貸平衡)。
風險提示:若原始憑證缺失,記賬憑證無效,可能導致稅務處罰。
?4.填制人員不同(業務人員vs會計人員)?
?原始憑證:由業務經辦人填制或外部提供(如銷售員簽合同、供應商開發票);
?記賬憑證:必須由會計人員編制并簽字。
案例:某員工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原始憑證),會計根據報銷單編制記賬憑證。
?5.法律效力不同(直接證據vs間接證據)?
?原始憑證:直接作為法律訴訟、稅務稽查的證據;
?記賬憑證:需結合原始憑證才有法律效力。
案例:某企業因合同糾紛起訴,法院僅憑記賬憑證無法判案,需提供原始合同和發票。
常見誤區與真實案例
?1.用記賬憑證替代原始憑證
?錯誤:某企業僅憑記賬憑證列支成本,未保存發票,被稅務局追繳稅款20萬元。
?2.混淆憑證內容
?錯誤:會計在記賬憑證摘要中只寫“付款”,未注明業務實質,導致審計無法追溯。
?3.忽視新型業務憑證要求
?案例:某公司數據交易合同未約定數據用途,被認定為無效憑證,資產無法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