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結轉時,將本年度未分配利潤轉入,同時貸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做抵消分錄。
法定盈余公積就像國家給企業定下的“強制存錢計劃”——企業每年賺到錢后,必須先從凈利潤中拿出至少10%存起來,直到這個“存錢罐”的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才能停止。比如一家注冊資本100萬元的奶茶店:
??第一年??:賺了50萬元凈利潤→必須存5萬元(50萬×10%)到法定盈余公積賬戶;
??第二年??:賺了80萬元→繼續存8萬元;
??存錢上限??:當累計金額達到50萬元(100萬×50%)時,就不再強制存錢。
??存錢用途??:這筆錢只能用于“救命”(彌補虧損)、“長大”(擴大經營)或“變壯”(轉增資本),但不能直接分給股東或買豪車。
現實案例:奶茶店的“存錢智慧”
場景1:疫情下的虧損自救
假設奶茶店前三年經營情況:
??2023年??:凈利潤50萬元→提取5萬元法定盈余公積;
??2024年??:虧損30萬元(因疫情閉店);
??2025年??:凈利潤40萬元。
??合規操作??:
先用2025年利潤補虧:40萬-30萬=10萬可分配利潤;
再提取10%法定盈余公積:10萬×10%=1萬元;
剩余9萬元可分紅或再投資。
這就避免“賺一年虧一年”的財務波動,保障長期經營安全。
場景2:開分店的資本擴張
奶茶店經營5年后:
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盈余公積累計60萬元(已超50萬上限);
計劃用30萬元轉增資本開分店。
??操作要點??:
轉增后法定盈余公積余額需≥25%注冊資本(100萬×25%=25萬);
可轉增金額=60萬-25萬=35萬→實際轉增30萬合規;
會計分錄: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30萬
貸:實收資本30萬
這樣既提升品牌實力,又不用額外找股東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