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近年來,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一些地區和部門對特定企業及其投資者(或管理者)等,在稅收、非稅等收入和財政支出等方面實施了優惠政策(以下統稱稅收等優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投資增長和產業集聚。但是,一些稅收等優惠政策擾亂了市場秩序,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違反我國對外承諾,引發國際貿易摩擦。
  《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開展一次專項清理,認真排查本地區、本部門制定出臺的稅收等優惠政策,特別要對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協議、備忘錄、會議或會談紀要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請示、報告和批復等進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數,確保沒有遺漏。
  通過專項清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優惠政策一律停止執行,并發布文件予以廢止;沒有法律法規障礙,確需保留的優惠政策,由省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報財政部審核匯總后專題請示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