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變更,是指原合同條款之外的租賃范圍、租賃對價、租賃期限的變更,包括增加或終止一項或多項租賃資產的使用權,延長或縮短合同規定的租賃期等。
租賃變更生效日是指雙方就租賃變更達成一致的日期。
一、租賃變更作為一項單獨租賃處理
租賃發生變更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承租人應當將該租賃變更作為一項單獨租賃進行會計處理:
(1)該租賃變更通過增加一項或多項租賃資產的使用權而擴大了租賃范圍;
(2)增加的對價與租賃范圍擴大部分的單獨價格按該合同情況調整后的金額相當。
二、租賃變更未作為一項單獨租賃處理
1.承租人應當在租賃變更生效日進行下列會計處理:
(1)按照租賃分拆的規定對變更后合同的對價進行分攤;
(2)確定變更后的租賃期;
(3)采用變更后的折現率對變更后的租賃付款額進行折現,以重新計量租賃負債。
2.就上述租賃負債調整的影響,承租人應區分以下情形進行會計處理:
(1)租賃變更導致租賃范圍縮小或租賃期縮短的,承租人應當調減使用權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反映租賃的部分終止或完全終止。承租人應將部分終止或完全終止租賃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