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購,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銷售業(yè)務.它是指賣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規(guī)定日后按照合同條款(如回購價格等),將售出的商品又重新買回的一種交易方式.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通常情況下,在售后回購業(yè)務中,銷售方在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到購貨方,因而不能確認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
相關會計賬務處理要求如下: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對售后回購進行核算,企業(yè)應在發(fā)出商品并收到銷售款的當天,確認其他應付款等負債科目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并通過"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核算.
售后回購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
企業(yè)與購買方簽訂協(xié)議后,將商品銷售出去,應編制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已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回購價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該于每期期末進行攤銷,企業(yè)應編制的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已付款
回購時,企業(yè)應編制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已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售后回購可以確認收入嗎
售后回購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銷售業(yè)務,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即銷售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規(guī)定日后按照合同條款(如回購價格等內容),將售出的商品又重新買回的一種交易方式.通常情況下,在售后回購業(yè)務中,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銷售方不能確認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