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試大綱考點解讀:外匯收支統計的內容
  外匯收支是指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用對方可接受的貨幣必須同其飽國家立即結清的各種到期支付的款項。它是以支付為基礎的國際收支,是狹義的國際收支。與廣義的國際收支不同的是,它只包括各種收支中必須立即結清和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項。對于國際貿易和國際信貸中尚未到期和并不需要用貨幣計算的部分,則不列入。也就是說,它僅以有外匯收支的國際交易為對象,并不包括沒有外匯收支的交易。

  外匯收支統計是一個國家為了全面了解在一定時間內的外匯收支平衡狀況而設計的一種統計制度,它是國家宏觀經濟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隨著我國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外匯收支統計在不同的歷史階段有著不同的內涵。

  我國的外匯收支統計工作始于1950年。我國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包括外匯收支統計報表、統計指標的設置等,都與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發展狀況以及當時的外匯管理方針政策密切相關。從新中國成立到目前為止,我國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發展大致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9階段:1950年至1978年。

  自新中國成立起,我國實行外匯壟斷制,國家對外匯資金的收付買賣、調撥轉移、進出國境實行嚴格管制。這一時期,我國外匯管理的重點對象是國家單位和集體組織。對這些單位的外匯收支實行計劃管理,外匯資金由國家集中保管,統一支配,各單位的外匯收支均須通過銀行賬戶,接受外匯管理機關的監管。

  新中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攻府指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外匯管理機關,指定中國銀行為外匯指定專業銀行,辦理外匯結算業務。由于中國銀行是國家指定的、惟一的外匯專業銀行,掌握外匯收支的資料,因此,我國的外匯收支統計最早是由中國銀行建立并實行的。最初統計的報表名稱為“國家外匯收支表”、“國家外匯非貿易收支情況表”。國家外匯收支統計分為現匯外匯和記賬外匯兩部分內容,統計項目僅設置了“出口收匯”、“進口用匯”、“非貿易收入”、“非貿易支出”幾個大項,其中非貿易收入主要以僑匯為主。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建設初期,并且由于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國家對我國實行經濟封鎖,我國的對外經貿事業發展非常緩慢,年外匯收支和外匯儲備的規模都很小。

  第二階段:1979年至1993年。

  中共十一屆j=中全會決定全黨的T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在這一階段,我國逐步實行對內搞活、對外開放的政策,以各種形式利用國外資金,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舉辦合資企業,建立經濟特區,我國的對外經濟、CFP金融合作不斷擴大,外匯收支快速增長。這一時期,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形勢,積極適應經濟發展要求,逐步進行了一系列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

  1979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1980年末,經國務院批準,公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根據職責分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原來屬中國銀行負責匯總編報的國家外匯收支統計報表工作接管過來。為了適應新時期外匯管理的需要,國家外匯管理局進一步完善了統計指標的設置。

  在這一時期,以國家外匯收支統計為基礎的我國國際收支統計制度開始建立并逐步發展。隨著1980年我國相繼恢復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合法地位,我國作為成員國有義務按基金要求定期向其報送數據,又由于同期我國對外經貿關系發展迅速,國際收支統計有著外匯收支統計難以替代的作用,它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反映我國對外經濟狀猊。從1980年起,國家外匯管理局著手試編國際收支平衡表。1985年9月,正式對外公布了我國1982-1984年的國際收支概覽表。從這個時期起,外匯收支統計與國際收支統計兩套體系并存,共同構成國家宏觀經濟決策的信息支持。

  第三階段:1994年4月1日至今。

  我國在1992年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3年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體框架。為了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進一步對外開放,國家決定進一步推進外匯體制改革。從1994年1月1日起,取消了外匯留成及上繳制度,實行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制度,實行人民幣匯率并軌,并成立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外匯指定銀行依據有關外匯管理法規為境內單位及個人辦理結售匯業務,外匯管理局受中國人民銀行的委托,對外匯指定銀行實行每日結售匯外匯周轉頭寸限額管理,若頭寸超出管理限額,銀行則須到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平補交易,中國人民銀行在銀行間外匯市場設立公開市場操作室,為了貨幣政策及匯率政策目標實施市場干預,最終形成國家外匯儲備余額的變化。

  與此同時,為方便企業外匯收支和資金運營,企業可以或經批準可以將外匯存人其在境內CFP金融機構開立的外匯賬戶,這部分外匯的所有權雖然屬于賬戶的所有者,但其保留和使用是受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制約的。根據這一制度的設計,我們不難看出,境內機構及個人外匯收支的變化就構成了我國現時期外匯市場供求以及國家外匯儲備增減變化的直接原因。所以作為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國家外匯管理局應對這部分外匯的流向和流量有一個總體的把握。這樣,銀行經辦的結售匯與外匯賬戶情況,就成為制定外匯政策、實施外匯監管的依據,反映出政策實施效果。因此,建立了全國銀行結售匯業務統計及所有境內機構及個人在境內CFP金融機構的外匯賬戶的余額統計,這兩套統計的項目設置,是根據新的外匯管理政策要求,劃分為經常項目、資本項目等大項,下設子項。這一不同于歷史的統計體系構成了我國現行的外匯收支統計體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