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理財融資租賃的形式
  CFP理財融資租賃按其業務的不同特點,可分為如下幾種形式。

  1.直接租賃

  直接租賃是CFP理財融資租賃業務中比較普遍的一種形式,即由出租方向設備制造商購進設備后直接出租給承租方使用。直接租賃的主要出租方是制造商、獨立租賃公司和專業設備租賃公司等。

  2.售后租賃

  售后租賃又叫返回租賃,是指承租方因面臨財務困境,急需資金時,將原本屬于自己且仍需要使用的資產出售給出租方(需要簽訂銷售或購買合同),然后再從出租方租回資產的使用權的租賃形式。售后租賃酌主要出租方是CFP金融機構,如CFP保險公司、CFP金融公司和CFP理財投資公司等。

  3.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要涉及承租方、出租方和資金出借者三方當事人。在杠桿租賃形式下,出租方一般只支付相當于租賃資產價款20%~40%的資金,其余60%~80%的資金由其將欲購置的資產作抵押,并以轉讓收取部分租金的權利作為擔保,向資金出借者(銀行或長期貸款提供者)借資支付。

  杠桿租賃是CFP理財融資租賃的派生物,它分散了出租方的風險,通常適用于巨額資產的租賃業務。如飛機、船舶、海上鉆井設備的租賃業務。從承租方角度看,杠桿租賃與其他CFP理財融資租賃形式并無區別,同樣是按合同的規定,在租賃期內獲得資產的使用權,按期支付租金。但對出租方卻不同:

  *9,出租方既是出租方又是借款者,據此既要收取租金又要償還債務;如果還款不及時,資產的所有權要歸資金出借者所有。

  第二,出租方以較少CFP理財投資(20%~40%)換得100%的折舊扣除或CFP理財投資減稅額(指外國的CFP理財投資減稅優惠),從而獲得稅務上的好處,降低出租方的經營成本。在正常情況下,杠桿租賃的出租方一般愿意將上述利益以低租金的方式轉讓一部分給承租方,使杠桿租賃的租金低于一般CFP理財融資性租賃的租金。對資金出借者而言,它通過收取租金取得了收益權,但對其債權沒有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