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確認信用:通過付款人的承兌行為,將商業信用升級為銀行信用或企業信用擔保;
?保障權益:若付款人拒付,持票人可立即行使追索權,而非等到到期日才發現問題;
?明確責任:承兌后,付款人成為第一債務人,必須承擔到期付款義務。
?提示承兌的流程與實例
?1.基本流程
以一張商業承兌匯票為例:
?場景:A公司向B公司采購設備,簽發一張100萬元的匯票,付款人為A公司的合作銀行。
?步驟:
①?發起提示:B公司(持票人)通過電子票據系統或線下方式,向銀行提交匯票并申請承兌;
②?審核材料:銀行核查A公司資質、交易合同真實性及資金保障情況;
③?承兌簽章:銀行在票面加蓋“承兌”字樣及簽章,承諾到期付款;
④?權利確認:B公司收到承兌后,可持有至到期日或提前貼現融資。
作用:B公司通過提示承兌提前鎖定銀行信用,降低A公司違約風險。
?2.不同類型匯票的提示承兌規則
案例:
C公司持有一張見票后3個月付款的匯票,出票日為2025年1月1日。C需在2月1日前向銀行提示承兌,銀行確認后匯票到期日定為4月1日。若C拖延至3月才提示,則喪失對中間背書人的追索權。
?法律效力與實務爭議
?1.承兌的強制性與例外
?無條件承兌:付款人需在收到提示后3日內明確答復,不得附加條件(如“需驗貨后付款”),否則視為拒絕承兌;
?電子票據特殊性:電子匯票系統(如央行區塊鏈平臺)自動記錄提示時間,超期操作將觸發系統預警并限制流轉。
?2.提前提示付款的效力爭議
案例:D公司在匯票到期前5天提示承兌,銀行未回應。到期后D再次提示付款被拒付。法院認為:?首次提示效力持續至到期日后,銀行未響應構成實質拒付,D仍可向前手追索。
實務要點:
電子匯票提示操作具有持續性,未撤回的提示申請默認覆蓋整個承兌期;
持票人需保留系統操作記錄作為證據,避免因技術問題喪失權利。
?企業操作建議與風險防范
?合規操作:
優先使用電子票據系統,自動提醒提示承兌期限;
定期培訓財務人員,熟悉《票據法》最新修訂條款(如2024年修訂版)。
?風險控制:
核查付款人信用:通過央行征信系統查詢銀行或企業承兌資質;
避免超期操作:定日付款匯票建議到期前7天提示,預留處理時間。
?爭議應對:
若付款人拖延承兌,立即通過系統發起“追索通知”并同步發送書面函件;
保留交易合同、物流單據等材料,證明票據背景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