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是按照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前提,以滿足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和企業管理層等有關方面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為目的。由于新會計準則所帶來的很多理念和操作與我國目前的會計準則和實務之間還存在著相當大的變化,甚至在有些方面的改變是以前根本就沒有出現過的,所以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會遇到很多困難,研究新舊《企業會計準則》的差異并尋求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對企業的影響有著現實意義。
  一、新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幾點變化
  我國此次制定的所得稅會計準則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制定的,新準則與我國舊準則相比無論在所得稅會計差異的分類、所得稅會計核算方法、財務報表列報與披露等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
  1.所得稅會計差異分類的變化
  所得稅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以稅法為依據,而會計利潤要依據會計標準計算。由于稅法和會計標準不同,將會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和會計利潤不一致,二者之間的差異就是所得稅會計差異。舊準則(2001年修訂,下同)基于收入費用觀,將差異分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兩種。為了與國際慣例接軌,新準則基于資產負債觀,摒棄了“時間性差異”的概念,引進了暫時性差異。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負債表內某項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按照稅法規定的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該項差異在以后年度資產收回或負債清償時,會產生應稅利潤或可抵扣金額。這一變化充分反映出當前會計界認識水平的提高,對包括所得稅會計處理在內的企業財務會計視角已經由利潤表觀轉變到了資產負債觀。暫時性差異也可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納金額的暫時性差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資產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
  2.所得稅會計核算方法的變化
  與舊準則比較新準則的變化:(1)對暫時性差異的處理不允許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之間作選擇,統一要求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2)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中,不允許在遞延法和債務法之間作選擇,統一要求采用債務法;(3)摒棄了損益表債務法,而改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要求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新準則要求企業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進行核算,即要求將所得稅進行跨會計期間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企業首先根據《稅法》規定對稅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當期應交所得稅;然后根據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稅法計稅基礎確定暫時性差異,據此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賬面余額,其期末、期初余額之差是本期發生和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凈額;最后通過確定了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來推算利潤表中應予確認的本期所得稅費用。其計算公式為:本期所得稅費用=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3.虧損彌補的所得稅會計處理的變化
  企業如果發生經營虧損,國家為了鼓勵其發展,一般情況下會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我國現行稅法允許企業虧損向后遞延彌補五年。舊準則關于所得稅處理規定中對可結轉后期的尚可抵扣的虧損,在虧損彌補當期不確認所得稅利益。新準則要求企業對能夠結轉后期的尚可抵扣的虧損,應當以很可能獲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虧損的未來應稅利潤為限,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一般稱之為當期確認法,即后轉抵減所得稅的利益在虧損當年確認。產生這一差異的原因是由于新準則采用的是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在該方法下,除有限的特例外,要求企業確認所有符合條件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4.在減值確認與計量上的變化
  舊準則沒有對遞延稅款借項計提減值準備。新準則規定,企業應該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產生這一差異的原因是由于新準則采用的是資產負債觀。在資產負債觀下,資產及負債的定義、確認和計量成為會計研究的核心,資產負債表的邏輯。
  5.所得稅項目列報和披露的變化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在資產類科目中設置“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由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按能夠結轉后期的尚可抵扣的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稅利潤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在負債類科目中設置“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核算企業由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新準則在資產負債表中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其他資產和負債合并列報,并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也應與當期所得稅資產和負債區別開來,使得“遞延稅款”的含義大為擴展了,并且更具有現實意義。這種處理方法可以清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更有利于企業的正確決策。舊準則規定損益項目僅包括企業本期所得稅費用,具體是在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項目下設置“減:所得稅”項目,以反映企業本期所得稅費用;而新準則規定,損益類科目不僅包括企業當期所得稅費用,還包括遞延所得稅費用。新準則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對所得稅費用的主要組成部分,與計入權益項目相關的當期和遞延所得稅的總額等項目單獨披露,內容方面的列報和披露,新準則更詳盡、完整、規范。
  二、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對企業的影響
  新準則的實施出于為適應資本市場的全球化,經貿活動的國際化和跨國界收購的需要,它引進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許多新概念、新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新準則的制定是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重大變革,它的實施不僅影響上市公司和大型企業,也必將對各中小企業產生影響,值得全社會的關注。
  1.影響企業的當期損益
  新準則改變了企業許多現行的會計核算方法,因此在執行新準則的初期勢必會對企業的當期損益產生較大的影響。舊準則規定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可以采用應付稅款法和包括遞延法和債務法在內的納稅影響會計法,而新準則規定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一律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而原來多數企業為簡便起見采用應付稅款法進行所得稅核算,以應交稅金的數額確定當期的所得稅費用,而新準則的頒布不允許企業再采用現行的應付稅款法等方法,多數企業要首次執行新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確認由于暫時性差異而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當稅率發生變化時,還要對資產、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形成的暫時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進行追溯調整。這就會使率先執行新準則的上市公司追溯調整財務報告,影響企業的當期損益。
  2.要求企業加大對會計人員的培訓
  目前企業所采用的所得稅會計方法有應付稅款法或納稅影響會計法,在我國實際工作中,多數企業按應付稅款法確認所得稅費用,對廣大會計工作者而言,由于其習慣采用應付稅款法,要跳過尚不熟悉的損益表債務法直接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另外,新所得稅會計準則比舊準則更加豐富和更新了內容,更規范地提出了會計處理與核算方法,要求會計人員具有更職業的判斷能力,對會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新準則的執行需要企業對會計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熟悉和掌握新準則的主要內容,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素質。
  3.控制了企業的利潤操縱
  新所得稅會計準則規定所得稅會計方法只能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從而限制了所得稅會計處理的選擇。實施新準則可以使得損益表中列示的所得稅費用與當期會計利潤相配比,減少由于稅法規定與會計準則不一致產生的稅后利潤的波動。我國目前采用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中,應付稅款法不確認應稅利潤和會計利潤的差異,視為永久性差異直接計入損益表。現行的損益表債務法以損益表中確認的收入和費用為基礎,確認由于會計處理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的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不能處理非時間性差異的暫時性差異。而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的資產和負債為計稅基礎,確認由于會計處理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的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企業利潤操縱空間,使企業利潤表中的利潤更加真實。